关于、新河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广告服务入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QCJS 2023-02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新河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广告服务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己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河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广告服务入围项目,服务内容:新河街辖区内零星公
益广告制作、宣传及广告牌制作安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棚窗更换展板、广告牌制作
安装、草坪牌制作安装、楼道KT板制作安装、道旗制作安装、条幅制作安装、户外宣传牌
制作安装等.中标单位负责项目的采购、制作、包装、配送、张贴及安放等相关服务.本次
入围单位数量:5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河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广告服务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河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广告服务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5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B.距开
标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2年6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
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
(护照、户籍证明等)。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年)
125号)的要求,提交“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证明.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06日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1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1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携带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与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年03月21日14时30分
联系人:夏工
手 机:132-4177-5805
邮 箱:zb00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