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件大事!都很重要!
01
中基协更新基金年度财务监测报告
2月9日,中基协发布了《关于更新2022年度私募基金管理人财务信息及私募基金财务监测报告填报要求的通知》:
关于更新2022年度私募基金管理人财务信息及
私募基金财务检测报告填报要求的通知
各私募基金管理人:
为落实财政部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相关要求,推动私募基金管理人及时、统一、规范地报送年度财务信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近期更新升级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以下简称AMBERS系统)私募基金年度财务监测报告模块,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私募基金财务监测报告的填报要求
协会已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更新2022年度私募基金财务监测报告填报格式。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正在运作的自主发行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含FOF)、创业投资基金(含FOF)和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的管理人,需提交相关私募基金(含契约型、合伙型、公司型等各类组织形式)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并填报基金财务监测信息。其他类私募基金,如在AMBERS系统有待办任务,也需按照提示要求填报。
考虑到新成立基金及已在清算过程中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基金成立日在2022年10月1日(含)之后,或者本财务监测报告模块更新上线前已经在AMBERS系统提交“清算结束”申请并上传了清算报告的基金,2022年度的财务监测报告信息中“审计信息”栏目为选填项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后,提交“清算结束”申请的相关私募基金应当完成私募基金年度财务监测报告提交。
二、关于报送截止时点、报送异常公示、信息核查及咨询事项
2022年度私募基金管理人年度财务信息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各类型私募基金财务监测报告的填报截止时点为2023年6月30日 。请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时关注AMBERS系统待办任务,妥善安排好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及相关信息填报工作。
对于数据填报异常的管理人,协会将适时开展信息核查。根据《关于加强私募基金信息报送自律管理与优化行业服务的通知》 ,管理人应当自接到信息核查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办结通知所列事项,逾期未办结者,将被列入信息报送异常机构在协会官网对外公示 。每季度信息报送开始前,管理人须确保前期所有信息核查事项均已办结。管理人在办结信息核查事项后,方可办理新设基金备案等其他手续。协会将针对重点管理人同步采取线下约谈、限期全面自查整改等措施。
在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pf@amac.org.cn,邮件标题请注明“私募基金年度财务信息填报”。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3年2月9日
通知要点内容如下:
1.填报时限
•2022年度私募基金管理人年度财务信息填报截止时间:2023年4月30日
•私募基金财务监测报告填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
2.填报对象(基金年度财务监测报告)
(1)管理人年度财务信息填报:
全体私募管理人,【】
(2)基金年度财务监测报告:
• 私募股权/创投/资产配置基金需要报送: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正在运作的自主发行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含FOF)、创业投资基金(含FOF)和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的管理人,需提交相关私募基金(含契约型、合伙型、公司型等各类组织形式)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并填报基金财务监测信息。
•其他类私募投资基金:如在管理人AMBERS系统有待办任务的,须参照填报。所以,其他类私募管理人可以看下自己的系统里,有没有关于年度财务监测报告的待办任务,按要求报送即可。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无需报送
3.填报要求(基金年度财务监测报告)
• 如涉及合并报表,此处仅填列该私募基金个别报表数据,并在“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栏目上传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及个别财务报告文件。
• 基金成立日在2022年10月1日(含)之后,或模块更新上线前已经在AMBERS系统提交“清算结束”申请并上传了清算报告的基金,仅需按本表数据格式填写财务监测报告,审计报告信息(包括:审计意见、审计费、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审计师姓名等)为选填项。
4.最新私募基金财务监测报告填报格式变化情况
1.『产品信息』表更新
在本次更新中,协会将“本年度末”字段更改为“本会计期末”。
2.『审计信息表』更新
3.『填报报表』更新
• 新增"说明"栏目。积募理解,该栏目是针对报表填报内容进行特殊情况说明。
• 新旧字段对比
下表中“字段名称(新)”为更新后的审计报告字段,其中标黄色部分为新增或修改的字段;“字段名称(旧)”为更新之前的审计报告字段,其中标灰色部分为删除或修改的字段。
4.『科目明细表』更新
“科目明细表”更新内容较多,积募进行了增减项目梳理,具体情况建议小伙伴们查看表单。
•新增“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差错更正的说明”三项说明
•“货币资金”栏目新增“应计利息”(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 、协议存款、其他存款)及“信用减值准备”(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 、协议存款、其他存款)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栏目”变更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栏目”,并新增“本期末应计利息”“本期末公允价值变动”“上期末应计利息”“上期末公允价值变动”4项情况统计
•删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两个栏目,新增“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个栏目
•“其他应收款”栏目新增“信用减值准备”(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
•新增“合同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合同负债”“托管费”“信用减值损失”“或有事项”“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价格风险”“外汇风险”“外汇资产及负债情况”“公允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同层次的估值情况”“第三层次的估值方法及不可观察输入参数”栏目,新增“支付给管理人的管理费(含业绩报酬)的计算标准、计算方式说明”
• “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栏目新增“其中:本金”“应付利息”两项情况统计,“应付款项”栏目新增“应付业绩报酬/特别分配收益”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栏目新增“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项目
5.『特别附注表』更新
业绩报酬/特别分配收益/附带收益/Carried Interest栏目具体项目全部变为新版,具体如下:
6.『新准则科目对照表』更新
02
2022年度CRS零申报已开启
最新消息,今年的CRS零申报已经开始了!大家可以前往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进行申报了!(往期推荐:)
网址:https://aeoi.chinatax.gov.cn
有小伙伴登录后发现网页是空白的无法加载,考虑到税务数字证书的兼容性等问题,建议大家清理缓存并更换一下浏览器,使用IE8-10浏览器。
上次报送CRS还是上次 ,这次估计大家又忘了该怎么报了,我们一起来复习一下!
1.报送对象
私募基金管理人。
私募基金也应当注册,可由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一并注册在同一账户下。
2.报送时间
根据《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规定,CRS申报每年需要在5月31日之前完成。
中基协CRS年度报告的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3.零申报or非零申报
关键在于做好尽职调查,私募管理人需要根据现有客户的资料,判断账户持有人或者有关控制人的税收居民身份,识别非居民金融账户,收集并记录相关账户信息。
简单说就是私募基金的份额持有人中有无中国税收居民以外的个人和企业(包括其他组织)。
如果没有,应当零申报;如果有,应当非零申报。
4.谁来注册和报送
如果零申报,建议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申报,系统提供简易零申报功能,登录时不需要使用数字证书。
如果是非零申报,由于登录需要很重要的一个要件:由税务总局的税务身份认证系统所签发的税务系统数字证书,或者金税盘、税控盘。所以如果税务数字证书在私募基金管理人自己这儿,可以自行报送,如果不是,也可以由代理机构代为注册和报送。
但是要注意:由于系统暂不提供账户金融机构的增删改功能,所以要在注册时完整填写所有所代理金融机构信息。
5.注册流程
账号注册总体流程:
6.三步完成零申报
如果是零申报,有快速入口,无需数字证书,仅需使用用户名密码登录,点击“零申报”按钮,按窗口提示完成零申报,详细步骤如下:
1、输入用户密码,登录成功后,点击”零申报“按钮,打开零申报界面。
2、打开零申报界面后,在左侧“未选择机构”(“未选择机构”中包含所有未完成填报的机构,如果已经完成申报则不再显示)中,选中需要进行申报的机构,点击中间一列的转入按钮,将选中的机构转入已选择机构。
3、选中刚刚转入的机构,点击右下角”零申报“按钮,即可完成申报。
联系电话:153-1147-8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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