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增强军人尊崇感、荣誉感和自豪感,提高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含金量”,进一步拓展抚恤优待服务范围,全面彰显社会各个领域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尊崇和优待,现面向全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个体私营业主征集优待优惠服务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作单位。

一、征集范围

乌兰察布市范围内自愿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优待优惠服务的商贸商超、金融保险、餐饮酒店、医疗康养、文化旅游、交通物流、教育培训等各个行业和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私营业主均可报名参与。

二、征集时间和征集方式

征集时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征集方式:各旗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征集在本辖区内的企业、商超、宾馆、酒店、餐饮、药店、影院、旅游景点等合作单位。有意愿参与的合作单位可填写《申请表》后持有效证件到所在旗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名登记,经旗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择优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在全市范围内有重要影响的重点企业、连锁企业、集团单位有意愿参与的可填写《申请表》后持有效证件直接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确定。

三、优待优惠项目

合作单位结合自身主营业务,自愿参加社会化拥军活动,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商品价格优惠、减免相关收费、提升服务标准等优待优惠服务项目清单,并承诺常年实施优待优惠服务。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凭有效的现役军人证件、退役军人优待证、“三属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享受优待优惠服务。

四、相关举措

(一)全市退役军人系统依托报纸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各类宣传媒介,向全社会宣传合作单位优待优惠服务项目清单。

(二)建立优待优惠合作单位信息库和优待目录清单,并在评选“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和双拥模范单位(个人)评比表彰时予以优先考虑。

(三)优秀合作单位代表将受邀参加国防教育主题党日、军营开放日、军民共建座谈会、军民联欢会等双拥共建活动及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

五、办理流程

各旗县市区对本辖区申请单位行业资质、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状况进行综合评估,确认合格后签订优待优惠服务协议,对于面向全国、全区及全市服务对象提供优待优惠服务的,择优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于面向本地服务对象提供优待优惠服务的,在当地进行公布,并颁授优待优惠标识牌匾,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市局征集和旗县推荐的合作单位研究确定后,签订优待优惠服务协议并分批次向社会公布,同时颁授优待优惠标识牌匾,接受社会监督。

乌兰察布市及各旗县市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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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乌兰察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