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宜昌市残疾人托养中心(一期)配套工程装饰装修配套设备工程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昌市残疾人托养中心(一期)配套工程装饰装修配套设备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63.97万元,招标人为宜昌伍家新城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装金属纱窗、天棚帘、帘子杆、微型电机、电加热器等装饰 装修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昌市残疾人托养中心(一期)配套工程装饰装修配套设备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昌市残疾人托养中心(一期)配套工程装饰装修配套设备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 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 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 描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 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 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提供建造师 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 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 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 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如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 监理工程师等)(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 质量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 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 时,专职安全员以下两种情况均可:①其中一人必须具有综合类(C3证),另外一人具有机 械(C1证)或土建(C2证)或综合(C3证)。②其中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 机械安全管理(C1证)】。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 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或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提供《专职安全员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湖 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 容。
7、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 记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 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9、投标人的施工类“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 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 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 众公布(诚信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 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 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 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 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03日00时00分到2023年03月10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7日11时00分
七、其他
宜昌市残疾人托养中心(一期)配套工程 装饰装修配套设备工程
招标公告
一、宜昌市残疾人托养中心(一期)配套工程装饰装修配套设备工程,招标人为宜昌伍家新 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卓鑫招字—2023007—01
2、项目名称:宜昌市残疾人托养中心(一期)配套工程装饰装修配套设备工程
3、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长阳县龙舟坪镇黄家坪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装金属纱窗、天 棚帘、帘子杆、微型电机、电加热器等装饰装修内容。
4、资金来源: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含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 试、验收等)。
6、工期要求:20日历天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
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 大安全事故。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 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 描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 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 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提供建造师 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 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 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 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如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 监理工程师等)(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 质量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 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 时,专职安全员以下两种情况均可:①其中一人必须具有综合类(C3证),另外一人具有机 械(C1证)或土建(C2证)或综合(C3证)。②其中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 机械安全管理(C1证)】。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 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或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提供《专职安全员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湖 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 容。
7、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不得 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 记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 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9、投标人的施工类“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 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 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 众公布(诚信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 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 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 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 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三、招标文件发放
时间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万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原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采购机构报名。
售价:0(元)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3年3月27日11时00分
具体要求: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电子响应文件U盘一份(彩色扫描件,与投标文件一致);中标人在签约前另行向招标人提供二套与正本完全一致的投标文件副本。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开启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处理。
请联系后获取详细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qsd8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