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推送_十堰荣洲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清算案税务师事务所第三方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2023-004
2、采购计划备案号:无
3、项目名称:十堰荣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税务师事务所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最高限价:《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67号收费标准100%
6、采购需求:
(1)对向管理人申报的十堰荣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税收债权进行审核,并提供专项涉税审核报告;
(2)就法院受理十堰荣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之后,十堰荣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营业、破产财产变价处分、分配等所有涉税问题,向管理人提供咨询服务,并提供相关涉税报告;
(3)根据十堰荣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需要,向管理人提供其他咨询服务。
7、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3月09日至2023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方式:
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自己购买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购买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03月24日10点00(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4日10点30(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 0114 2008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