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出台,摘取其中有关破产的内容。喜的是:通过破产重整,让仍有市场潜力的高负债企业实现重生。对资不抵债、拯救无望的企业宣告破产,实现市场出清。过去五年,全国法院系统审结破产案件4.7万件,9400件/年。
2021年8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企业破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显示,2017年-2020年审结破产案件19698件,4924件/年。这说明21、22年这两年年均案件数量增长很明显。
忧的是:过去五年,全国法院系统审结破产重整案件2801件,占案件总数5.95%。而上述报告中显示重整案件占比约10%。这说明21、22年重整案件占比大幅下降了。
原因分析:早在2015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针对去产能icon的结构性改革目标,就明确了“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思路。但过去两年重整案件占比下滑的现实,让人不得不深思背后的原因。虽然有破产清算案件增速更快的因素,但重整申请受理难、重整案件耗时长、成本高等问题,才是重整案件不昌的主因。
事物的发展往往是进二退一的,所以中国破产制度前进的方向不会改变。大胆预测,下一个五年里,大型乃至超大型企业破产重整将不再是新闻;虚假破产或在破产程序中逃废债的行为将得到遏制;破产“污名化”现象将得到极大改观;破产管理人队伍能力建设和规范管理得到快速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