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南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后简称《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后简称《办法》)。全区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参加会议。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赵华玉主持会议。

赵华玉从《条例》《办法》出台的背景意义、基本原则、法律依据、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解读。

赵华玉要求全区宗教界,一要认真深入学习,精准把握《条例》《办法》的实质内容,了解其对提升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的意义;二要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维护好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三要运用好《条例》《办法》来指导工作,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扎实推动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健康有序。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中、省、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

作者:黄建

供稿:南溪区委统战部、南溪民族宗教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