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金凤案件,是我看过的案件谣言中,编造得最离谱的,也是流传最广的。陆金凤案件的版本还不止一个,其中流传甚广的谣言当中:
陆金凤出身低微,1988年,13岁的她开始流浪。1989年,陆金凤在运城郊外被饭店保安放狗咬伤,因流血过多昏倒路旁。饭店经理马某见她有几分姿色,便将她抬回救治,后以暴力手段威逼其从事卖淫活动。1991年陆金凤被警方抓获,处以劳动教养一年,1992年刑满释放,被遣返回原籍监管。
因为怕“灾星”再带来灾祸,乡人鼓动其继父赶快将陆金凤嫁出。恰逢其继父有一远亲李某某住在庆阳县,从小患有残疾,贫困无妻,父亲便收了李家一千元彩礼钱,派人将陆金凤强行送给李某某。
李家一贫如洗,李某某常年瘫痪在床,衣食不能自理,家务事都靠老母照料,但是人性格老实内向,认命的陆金凤决定安心服侍李某某生活。
但好景不长,陆金凤被同村恶霸胡某以两千元价格强占。胡某生性暴疟,酗酒成性,每次醉后必对陆金凤毒打施暴。1992年到1993年,陆金凤因不堪胡某的凌辱和虐待,多次寻找机会逃跑,但每次都被抓回毒打。胡某更制作5公斤铁镣一副长期将陆金凤锁在家中。1994年初陆金凤再次设法逃跑,被胡某带人追赶几公里抓回后打断右腿,从此被用铁锁禁锢在床上。
几周后胡某外出经商,走前托付其表弟唐某、关某看押陆金凤。两人却趁机对陆金凤多次强奸,导致其怀孕。唐某新近丧偶,又因为孩子可能是自己的,便许诺陆金凤将支付胡某一笔补偿费以换取她的自由,并娶她为妻,使陆金凤心生一线希望。
1994年底陆金凤在唐家生下一名男婴。1995年春节胡某回乡过节,唐某心中害怕,仍将陆金凤和孩子送回,并咬定孩子和他无关。胡某极为暴怒,将陆金凤剥光衣服反绑双手吊在树上狠抽,并用刀猛戳她的大腿和下身拷问“奸夫”,将其折磨得死去活来。当晚唐某、关某怕出人命,前来劝解,却被盛怒下的胡某持刀追砍,导致二人死亡。次日黎明,喝得大醉的胡某将被冻得奄奄一息的陆金凤解下,拖进屋中再次毒打至昏迷,随后自己也恨恨地睡去。
陆金凤苏醒后,浑身血肉模糊,疼痛难忍,却发现儿子已经被狠心的胡某掐死了,心怀绝望,失去理智,遂使尽浑身力气,取镰刀向熟睡中的胡某猛砍,致其死亡,并放火烧屋。火起,村民赶来救火,发现了浑身是血的陆金凤持刀呆坐于地,而唐某、关某和胡某都被砍死。众人大惊,愤怒的群众将陆金凤捆绑殴打,并将其扭送公安部门。
此案被列为庆阳县1995年特大案件,1995年3月陆金凤被批准逮捕。经审讯,陆犯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庆阳县法院认为陆犯虽然遭遇悲惨,其情可叹,但她是劳改释放人员,尚在监管期,且杀人事实清楚,法律无情,又逢特殊时期,所有罪行加重处理,应当判处死刑。陆犯不服,提出上诉,但被驳回。
1995年12月24日陆金凤被押往咸阳,在公判大会上终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当天下午,陆金凤被执行枪决,结束了年轻而悲惨的一生。
上述的案情叙述让人愤恨不已,但问题多多,首先既然是庆阳案件,为何杀人犯要押到咸阳处决,庆阳县是甘肃的一个县,咸阳是陕西的地级市,两者之间并无瓜葛,这非常不符合情理。山西运城市也压根没有土怀乡陆各庄这个地方。
再者,从陆金凤案件的相关图片来看,她的腿应该是没有瘸的,基本行走如常。审判她的地方既不是庆阳县,也不是咸阳市,而是河南郑州下属的巩义市!因为从上图可以看出来,最左边的三个字绝不是“庆阳县”或者“咸阳市”,而像是“巩义市”,注意是像,还需要进一步考证,这就需要其他旁证了。
接下来看图说话。
这张图可以比较清晰地看到“巩义市”三个字
大家看,上两张图的地板是不是明显很相似,而第二张就是巩义体育馆内部的地板图片。(感谢新浪微博号“谣言见光死”的帮助)
大家注意红框中的地方非常相似,这证明确实是巩义市的概率非常大,但这仍然不足以证明陆金凤案件就发生在巩义市。但接下来的这个证据,我认为非常有力!
上图是《巩义市公安志》第416页的内容,此章节是大要案侦破。从这里面可以看出来:
1993年,3月8日“1992.12.28”发生在城区的杀人碎尸案,抓获了案犯陆××;破获了农机厂郜××被害案,抓获了丁××及其姘妇苏××;破获了沙鱼沟乡洛口村女青年曹××被害案,抓获了案犯胡××;破获了“4.19”鲁庄乡邢村党支部书记家被炸案,抓获了案犯李××。
大家注意我标注粗体的部分,其中有一个杀人犯的名字叫陆××(写个公安志非得不写全名,愤怒!),这个人我认为就是陆金凤。但可能有人会反驳,姓陆的多了,不能是别的姓陆的杀人?这就要看下一个人的名字:苏××。
很多人关注陆金凤案资料,但却忽略了和她一起被处死的案犯的资料,而苏小敏就是和她一起被处死的。
三张图足以证明苏小敏和陆金凤是一批被处决的,网上还有其他苏小敏被处死的照片,因为重口味我就不贴了
讲到这里大家就明白了,哪有那么巧合,同一年的同一段时间有个陆××的杀人犯被抓,又有个苏××的女杀人犯杀了人被抓,两个人一同被处决,而网上又有两个一起被处死的杀人犯叫恰巧陆金凤和苏小敏。众所周知,女杀人犯本就非常少,就此我认为,通过以上分析可以证明陆金凤就是陆××,而她犯下的罪行就是1992.12.28发生在巩义城区的杀人碎尸案!
这样一来,网上流传的河南巩义退休刑警队长陈文国写的《刑警队长回忆录》的内容就和上述信息比较吻合了:
据陈文国回忆,1992年12月19日(时间相差很小,只有九天,陈队长记错日子也是有可能的)早6时后,孝南20组的陈老太和以往一样,清扫园丁街。在建设路路口附近,发现路边一包裹。 正要去拿,园丁街跑出一个年轻妇女与其争夺。陈老太让其说出包裹里面有什么东西、拿出是她的凭证时,引起争吵,众人围观。
这时候,一个年轻人夺过东西,当众打开,发现里边是一女孩身躯,无头无肢。旁边的一个男人跟此女话说几句后,年轻女人撒腿就顺建设路往下跑。
那时,通讯还不方便。群众找到电话报案,公安局发传呼给在外的陈队,陈队接到传呼再赶现场,已经是早晨七点多了。
陈队长赶到后,有人送来了年轻女人跑丢的胸卡,上写“毛纺厂陆金凤”。此时,煤炭局某局长和其三车队的亲戚郭怀走到跟前,郭怀称其女儿郭燕燕头天下午放学回家,被一20多岁女人叫走,下落不明。
陈队长将郭怀带回公安局后,郭怀交待:陆金凤,遂平县岗王庄村人,是年21岁。1991年在新郑市小桥某饭店打工。郭与其发生关系后,将其带回巩义,租住园丁街。为郭刮胎两次,逼郭离婚,并给郭妻公开写信。
搜查陆金凤的出租屋,在阳台上发现有一个烧坏的脸盆,厨房很干净,但却有怪味。邻居反映,头天下午租屋冒出大烟。无疑,出租屋就是陆金凤杀人的第一现场。
次日,在文化街厕所墙角,发现郭燕燕的头及四肢、手脚。但直到春节过后,一直没有陆金凤的消息。 到偃师、三门峡侦查,也无结果。
直到转过年来,也就是1993年的某天(这和公安志当中提到的3月8日抓获陆××相符合),有人在西安碑林见过陆金凤!
陈队长带人赶往西安碑林,没想到居然见到了郭怀。郭怀告诉陈队,陆金凤住小旅社,与别人一块进城购物。陈队问郭咋知道的消息,郭吱唔难语。
陈队守株待兔抓获了陆金凤,将人带回巩义。陆金凤交代,她将郭燕燕骗到住处后,一进门就拉到厨房,掐死割头,剁去四肢,头及四肢放脸盆中烧过后,连夜扔到文化街。次日准备搭车外扔身躯时,被扫地老太发现而事情败露。而郭怀则为她提供外逃资金,并在平顶山小住,后到西安。
事后,陆金凤被枪毙,而郭怀则获刑5年。
从这里看得出,刑警队长回忆录当中的内容和公安志当中的记录非常吻合,就此可以认定,陆金凤就是“1992.12.28”杀人碎尸案的凶手,而根据她生前被执行死刑的照片而编造出来的谣言可以休矣!
至于押送陆金凤上法场时右边的检察官笑了,那更是非常正常的,将一个杀死女孩儿并分尸的杀人犯送上法场,不是一件应该高兴的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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