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甘肃省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决定于今年开展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
《方案》明确,鼓励返乡入乡创业。加强返乡创业载体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园区等资源建设返乡创业园或基地,相应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为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项目孵化、税费减免、场地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一次性补贴等创业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培养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致富带头人。
全面放开农民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非当地户籍农民工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住地财政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实行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参保资助。优化经办管理,便捷高效做好返乡农民工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保障制度,把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建筑施工的准入条件。
深入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配套法规政策,继续组织开展根治欠薪系列专项行动,加强案件核实处置力度,限时解决欠薪问题,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行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
依据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学位供给。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优化简化入学流程,清理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稳步提升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比例。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户籍迁移手续,推动户籍“网上办理”“跨省通办”“一站式”迁移,积极引导在城市城镇居住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人口就地落户,持续推进居住证制度全覆盖,加快推进城镇人口服务管理由户籍人口为主向常住人口转变。
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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