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初春,正是火情多发季节。然而,仍有部分村民为图省事,随意将田间地头、沟渠内的杂草落叶直接就地焚烧,污染环境的同时更是造成严重安全隐患。近日,慈利一男子因焚烧杂草引发火情,被慈利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3月7日9时许,慈利县公安局岩泊渡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巡逻时,接到村民反映在辖区内一山头似有明火,巡逻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由于天干物燥,着火面积迅速蔓延,导致约10亩左右的山林被烧毁。巡逻民警立即联合赶到现场的党员干部及村民实施灭火,并将涉嫌引发火情的龙某强制传唤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龙某对其焚烧杂草引发火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愧疚并写下道歉书,目前违法嫌疑人龙某已被慈利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2022年9月21日
慈利县人民政府发布了
《禁火令》
露天焚烧不但影响生态环境
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更是触犯法律!
慈利公安
将严厉查处露天焚烧各类垃圾的违法行为
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请严格执行禁烧规定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切勿以身试法!
慈利县人民政府
禁 火 令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 《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特 发布本令。
一、禁火期
2022年9月21日至2023年4月30日。
二、 禁火区域
全县所有林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以内的区域。
三、 禁火要求
(一)禁火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火区域实施下列行为:
1.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2.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3.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4.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等;
5.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等;
6.烧杂、烧火积肥或者烧田基草、农作物秸秆、果园杂草等;
7.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
(二)禁火期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灭火四级网格管理模式加强管控,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主体责任,确保辖区森林安全。
(三)禁火期内,禁止在禁火区域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由当地乡镇(街道)向林业局提出书面用火申请,由乡镇(街道)和县林业局提出是否予以批 准的意见并向县森防办报备。经批准进行生产用火的,要有专人负责,事先开好防火隔离带,准备好扑火工具,组织足够人力看守火场,用火后必须彻底熄灭余火。
(四)禁火期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同时,要加大宣传、巡逻和督查力度,严管野外火源,严惩违法用火,尤其要在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路 口设立检查站和森林防火警示牌,设置“防火码”,并派专人严 防严守。
(五)禁火期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四、 责任追究
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应当自觉接受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登记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拒不执行本令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 县森林火警电话
0744—3230119。
六、本令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澧水大桥高架桥~大庸路
天人合一一镜到底
来源:慈利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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