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4日,广东省阳江市发生了一起车祸。涉事车辆基本报废,而驾驶员却毫发未损,这让办案交警起了疑心。经过深入调查,果然发现有猫腻!
当天早上7点多,阳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春湾中队接到了110指挥中心发来的指令:在石望火车站桥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要求中队立即出警处置。
几分钟后,民警抵达事故现场,见到了一辆车尾悬挂在路边山坡、损毁严重的小型客车。但路面并没有明显的刹车痕迹,而现场也没有报警人的身影。
民警通过电话联系到报警人,他说和两名乘客已经去了春湾医院检查身体。
勘察完现场后,民警又驱车赶往春湾卫生院,刚刚来到卫生院就遇到准备离开的三人。
根据医院检查结果显示:自称是驾驶员的黄某林并没有受伤,乘客闲某和杜某则分别撞到了腰部和眼角,所幸伤势并不严重。
在随后对三人的询问过程中,民警也了解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
黄某林在开车过程中,看到右手边有辆摩托车变道。他为了躲闪这辆摩托车,就往左打方向盘,错把油门当刹车,最后就撞到了路边的树上。
一般情况下,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并且没有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交警在现场勘察后为事故当事人开具《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再凭借《责任认定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但经验丰富的民警,发现了不少疑点,并没有马上开具《责任认定书》。
1、自称驾驶员的黄某林是一名厨师,时年49岁,乘车的闲某39岁,杜某33岁。三人既不是亲戚,悬殊的年龄看上去也不像朋友。
而据黄某林的邻居反映:黄某林结交的朋友不多;平时也很少外出,更加不会一大早就开车搭载着两个人出去游玩。
2、三人自称是5:40发生的交通事故,但该路段这一时间段很少有车。
民警推断他们三人可能是喝酒吃完宵夜后,在返家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但在黄某林身上以及小汽车里面,民警并没有闻到明显的酒味。
3、车辆损毁严重,可以说基本报废,可以想象当时事故碰撞的剧烈程度。
身处副驾以及后排座位闲某与杜某,分别有不同程度的轻微伤;而身为驾驶员的黄某林竟然毫发无损,这个几率实在太小了。
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样的呢?办案民警大胆提出质疑:可能驾驶员调包了。
为了应验这一推测,民警又对三人展开了询问,但他们一致供述是由黄某林驾驶小汽车的。
民警对车辆进行再次勘察后,确定了闲某和杜某的伤情与他们所坐的位置相吻合,车上人员调包的可能性被否决。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会出现掉包的行为呢?
最大的可能性就是酒后驾驶或者无证驾驶,把车撞坏了,想向保险公司索赔。
就在这个时候,保险公司向阳春市公安局发来《协查函》,提出了几点疑问,请交警大队对该事故进行详细调查。
这辆小汽车就登记在黄某林的儿子黄某峰名下,黄某峰的嫌疑很大。但黄某峰声称事发时在家里睡觉,而黄某峰一口咬定车是他开的。
为了揭开事情的真相,办案民警尝试调取事故现场附近的监控视频。并到春湾镇上的酒吧、大排档等场所地走访调查。
很不巧,事发路段没有监控,附近只有一家旅店有监控,但也坏了。
有人说看见了这辆车曾出现在春湾镇淘金湾酒吧,民警对酒吧工作人员进行询问,得知黄某林并没有出现在酒吧,而黄某峰却出现过。
黄某峰和肇事小汽车都在酒吧出现过,那么他是不是真正驾车撞树的肇事者呢?
鉴于闲某和杜某都有不同程度受伤,民警推断驾驶员也有可能受伤。于是他们又到附近的卫生院、诊所进行走访调查。
终于在石望卫生院找到了一些线索,医生说10月24日凌晨2点,有人前来做伤口处理。受伤男子向医生解释,称自己不小心摔倒后,被啤酒瓶插伤了胸口。
民警敏锐地意识到,这个人很可能就是真正的驾驶员。在调取了医院的就诊记录后,发现此人正是黄某林的儿子黄某峰。
证据面前不容抵赖!
黄某峰一五一十和盘托出:10月23日晚上,自己在酒吧喝了两杯啤酒后,又叫上朋友闲某和杜某,到闲某的大排档宵夜。凌晨2点多,三人一起驾车回家时,因躲避突然转出的摩托车,错把油门当刹车而撞上了路边的大树,造成车辆严重受损、三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黄某峰担心自己喝了酒,一方面会受到处罚,另一方面可能得不到保险公司理赔。于是,他打电话给自己的父亲黄某林。
四个人来到闲某的大排档商量后,决定由黄某林顶包,想以此来骗取保险公司的赔偿。
黄某林父子等人的谎言被揭穿了!
经过民警的法制教育,黄某峰撤销了向保险公司的索赔,骗保行为终止。
春湾交警中队依法对黄某峰等人给予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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