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义伟
近日,莆田秀屿、仙游等地检察院公布了多起当事人因袭警而被起诉的案例。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别因为一时冲动而付出惨重的代价。
(网络配图)
男子拳打脚踢还用嘴撕咬
仙游两民警受伤
被告人范某孔,男,1973年出生,仙游人。因涉嫌袭警罪,于2022年10月2日被仙游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2日经检察院批准,于次日被仙游县公安局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2年10月2日凌晨0时许,被告人范某孔在村道与卢某某发生交通纠纷,卢某某报警后,仙游县公安局度尾派出所民警刘某某、范某某前往现场处置警情。过程中,范某孔拒不配合民警现场指挥,欲冲上前与卢某某起争执。民警刘某某、范某某为防止现场事态升级,便上前伸手拦住被告人范相孔。
范某孔攻击现场执勤民警,对民警刘某某和范某某拳打脚踢。民警刘某某、范某某被殴打后,对范某孔实施控制,但其仍拒不配合并继续多次拳打民警,用嘴撕咬民警刘某某手部,脚踢民警刘某某和范某某,造成民警刘某某、范某某不同程度受伤。
经福建闽中司法鉴定所鉴定,民警范某某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民警刘某某的损伤程度未达轻微伤。
范某孔于2022年10月2日凌晨1时许被口头传唤到度尾派出所。其归案后能如实坦白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民警好心送醉酒男子回家
反被打伤
被告人朱某枝,男,1973年出生,仙游人。因涉嫌袭警罪,于2021年10月12日被仙游县公安局抓获归案,于2021年10月13日被仙游县公安局取保候审,检察院于2022年9月27日继续对其取保候审。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1年10月12日22时许,被告人朱某枝报警称在仙游县郊尾镇山中KTV610包厢与人发生争执,被人殴打。随后仙游县公安局郊尾派出所民警刘某某、陈某甲出警前往现场。
因被告人朱某枝处于醉酒状态,无法正确表达,民警刘某某、陈某甲告知其待酒醒时前往郊尾派出所处理。随后民警刘某某、陈某甲便使用警车运送朱某枝回家。在途中朱某枝未征得民警同意的情况,突然自行打开车门下车,并殴打民警刘某某脸部。
检察院认为,朱某枝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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