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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某公司的强奸案登上热搜。

一位毕业于清华大学的女生,在网上发帖,曝光她被同事强奸后,被公司拒绝录用的事情。

还没看内容,光是这个标题,公子觉得十分魔幻:明明是受害者,怎么还因此被公司开除?

事情,还得从2022年8月6日说起。

那天,受害女生才入职该公司10天,男同事徐某以工作为由,骗她外出,并深夜潜入她的房间,想要“霸王硬上弓”。

好在受害女生机灵,和徐某斗智斗勇,始终没让色狼同事得逞,并第一时间录音,暗中报警。

期间,这个色狼还慌了,叫来自己老妈帮忙,想抢走女生的手机,删掉证据。

但没有用,人家小姑娘提前备份了,铁证如山,徐某被警察当场逮捕。

而徐某的家人,在徐某被抓后,居然没有道歉,还对女生展开报复,多次骚扰和恐吓受害者,影响人家的正常生活。

徐某的女友,也是朵奇葩,得知自己男朋友想强奸别的女生后,居然没提分手,反而加入帮助男友开脱的阵营中。

好在,不管徐家人怎么闹腾,在证据面前,徐某强奸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这里补充一个点:强奸未遂,也是强奸罪,不是没得手,徐某就不是强奸犯。

按理说,徐某都进去蹲大牢,这事应该能过去了。

受害女生估计也这么想,觉得和公司无关,团队里的小伙伴对她蛮好的,便继续在公司工作。

没想到的是,几个月后,公司不打算留用她了。

尽管她出事后没请过一次假,每天都是最晚下班,负责的产品还被CEO展示过。

因为HR说:你是一个有风险的人,会影响公司形象。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都无语了,这是什么强盗逻辑,影响公司形象的,怎么会是受害人?

就像有人偷东西,你不怪小偷,反而怪被偷的人为什么有这个东西被他偷?

更离谱的是,受害女生透露,仅她入职的第一个月,公司已经有3起性骚扰案例,结果是骚扰者没滚蛋,反倒是被骚扰的辞职了。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家公司的职场环境有问题,居然这么多色狼,公司就这么对待被欺负的女员工?

很快,该公司出来回应,承认了这起强奸案,表示会全面调查该事件。

乍一看,态度挺诚恳的,但仔细一看,这篇声明有点像是脱裤子放屁,除了说成立调查小组,只是简单复述了一遍事情,受害女生甚至指出细节上还有春秋笔法的嫌疑。

第一,声明中是这么阐述强奸案的情况:

“2022年8月6日周六,一名徐姓实习员工约该女生外出后,试图对其实施强奸”。

受害女生认为,公司强调“周六”“实习员工”“约”“外出”等字眼,有撇开关系的意思。

因为可以让网友误以为,案子发生时,既不是上班时间,也不在公司里,犯罪者不过是实习生,女生也愿意出来的,属于私联,跟公司没有关系,说不定两个人还有一腿呢。

受害女生对此进行反击,表示徐某是负责接待新员工的HR,私下和他不熟,徐某多次约她“团建”,她以为是新人必走的流程,又碰巧员工宿舍装修,才会答应出来

第二,声明中表示“当事人于今年2月28日离职,3月3日发帖称未获公司留用,且因上述事件受到歧视。”

还补充“我们对当事人去年8月的遭遇深表同情……”

有网友一看这声明内容,认为是受害女生耍心机,因为没被留用,搬出去年的事情来刁难公司。

但其实,受害女生早在2月13日离职了,并摆出相关证据证明离职日期

现在之所以选择曝光,是因为公司没有完成她的诉求。

她在诉求信写过,如果公司不能处理得当,她将动用网络手段以及清华提供的资源,维权到底。

受害人的诉求

遗憾的是,公司只做到了其中3条,关于全公司通报该事件和彻查徐某怎么混进公司的,部门的几位HR没有给出明确回应。

所以,她才将事情曝光,并不是网友说的为了留在公司或者捞一笔钱。

她解释道,如果是为了钱,当初被徐家胡搅蛮缠时,不会打官司,而是直接拿钱选择私了

现在曝光事情,算是和公司撕破脸了,没有留在公司的必要。

她现在的诉求,不过是想让公司承认不足,并完善公司的反骚扰政策。

目前,公司还没有对此回应,而受害女生最开始的帖子已经没了,她另外开了小号,两个号都重发了一次。

公子认为,这件事情的重点,其实不是女生出于什么目的曝光,她的能力怎么样,而是她有没有因为强奸案受到歧视。

HR在决定是否留用她时,是否将强奸案列入考量范畴,担心她会影响公司形象?

如果因为不留用受害女生,那这是公司的决定,还是只是HR的个人想法?

如果情况真的像受害女生说得那样,这个决定明显不对,这是用痛打落水狗的方式,给受害人造成了二次伤害。

有网友觉得这个时候下定论为时尚早,不如让子弹再飞一会。

公子想起一则新闻,也是差不多的情况。

2020年,西安一4S店的女员工刚入职,就被一名已婚的男同事性骚扰,男同事边“吃豆腐”边说下流话,把女员工逼得受不了了,直接在公司群里反映。

这位男同事气急败坏,觉得在领导面前丢了面子,直接在群里破口大骂,甚至在展厅把女员工推倒在地。

正常来说,男同事有错在先,品行不端,应该把他开了才是。

结果怎么着,公司负责人觉得男员工只是不会说话,批评教育就行了。

至于女员工,怎么能直接发群,不顾及公司声誉,得立刻把你踢出工作群。

后来,事情传到了网络上,公司瞅着名声咋臭了呢,干脆各打五十大板,涉事的两名员工都给炒了,还美曰其名出于人道主义,赔女员工1万块钱。

就这还算挽回公司名誉,做到人道主义?

最好的做法,不应该是只开除涉事的男员工,维护女员工的权益?

如果不是这事闹大了,女员工是不是没有赔偿,男同事还有工作?

可见,有的公司遇到问题,不是想着解决问题,而是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相比于维权意识强的员工,他们更喜欢任人宰割,打不还手的老实人。

网上经常刷到“00后整顿职场”的段子,看年轻人怼奇葩领导,仲裁无良公司,让人直呼解气。

与其同时,为什么老员工没有做这样的事情?

老员工不傻,自然知道公司有的规章制度不合理,只是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了养家糊口,选择忍气吞声,如果指出来,说不定面临更多困难。

因为有的公司不会反思自己的制度,去维护员工利益,而是烦躁怎么有如此不听话的员工,居然还敢维权!给自己带来一摊子事,不如把维权的人炒掉。

毕竟,有的老板不把员工当“人”看,认为员工就该做牛做马,给自己带来最大的利益。

甚至PUA员工,什么996福报,让你加班是因为你配不上那么多钱。

另外,现在的裁员说法也五花八门,像“结构性优化”“输送10年以上的人才”,甚至还有“毕业快乐”的说法。

合着打工人贡献几年剩余价值,再被公司一脚踢开,还得感激这几年的栽培,到点了自己确实该“毕业”了?

看到“35岁危机”成为普遍现象,员工的思维难免受到影响,变得逆来顺受。

甚至干脆牺牲同事的利益,来保住自己的饭碗。

4S店的领导为什么不帮女员工撑腰?

大概是觉得维权的女员工是个刺头,怕耽误自己,干脆解决破事的同时,把破事捅出来的人也给解决掉。

这样一来,就避免这个女员工还会维权,再整出什么幺蛾子,惹得老板不高兴,牵扯到自己,害自己也被开除。

说不定这事还不怪领导,领导也只是听上头的命令,压根没有选择权,可能哪天还被当成替罪羊。

一通操作下来,闹来闹去,受伤的还是打工人。

很多网友看到类似事件,支持受害者维权,和喜欢看整顿职场是一个道理:

大家都是普通打工人,不想看到无良公司横行霸道,想借此出一口气,对抗这不公平的现象。

仲裁的人多了,说不定能少点奇葩风气和不良规则。

而整顿职场环境,光靠一两个例子不行,最关键的还是要靠法律。

2020年,一男子因父亲病重,向主管提交请假申请后赶回老家,没想到请假没通过,只能抛下病重的父亲,又回去上班。

没想到,途中父亲去世了,男子掉头回家处理丧事,没有立刻赶回公司。

结果,公司不仅不体恤他的丧父之痛,还落井下石,以旷工为由解雇了他。

难道打工人,连给父母奔丧的资格都没有,公司就这么不讲人情味?

忍无可忍的他,决定仲裁公司,想给自己讨个公道。

期间,公司居然理不直气也壮,一审被判后还敢提出上诉,导致男子维权之路更长,

好在二审维持原判,男子最终告赢了公司。

图源中国普法

有专家指出:未来条件成熟时,应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明确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合理分配就业歧视的举证责任,优化就业歧视的救济程序。

不可否认,维权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法律程序会让打工人耗费时间、精力和金钱。

但剥削是实实在在的,有的公司只是欺软怕硬,看员工不反抗,就明目张胆违反劳动法,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

当看到员工真去维权,会暴露纸老虎本性,很快认怂。

而当越来越多人利用法律这把“尚方宝剑”,也能让法律制度变得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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