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
植树节
2023年3月10日,永安市检察院机关党委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到永安市凤冠山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这已经是我院连续五年到该基地开展植树活动了。我们把主题党日活动开到植树造林一线,以实际行动“植绿、护绿、用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
两图为2019年的凤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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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图为2023年的凤冠山
永安市凤冠山生态修复示范基地是由永安市检察院牵头,林业局、司法局、曹远政府、福维公司等单位部门多方联动,于2020年5月设立,占地约150亩。这里曾是厂矿垃圾堆放处,经过司法、行政及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目前基地补植复绿15000余株,内设法治宣传展板、生态课堂和彩绘墙,成为一处可供群众参观、学习的生态景观园。
“育树植绿”
整合党员力量
深耕“绿色理念”
党小组和党员专班
永安市检察院通过“党委引航+专班发力+全员联动”的三个抓手,机关党委积极打造“党建+生态”品牌,在生态检察办案一线成立临时党小组和党员专班,并将全体党员纳入后备力量,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本次活动上,我院开展“认养一棵树”护绿活动,全体党员干警,用自己的实际劳动为苗木抚育贡献力量,并在昂然挺立的小树上挂上“专属名牌”,与树苗共成长,创新党员干警培育模式,根植绿色理念。近年来,我院充分发挥机关党委资源整合优势作用,加强党建阵地建设,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分层次开展各类党建活动,不断增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意识,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三年来,先后2个支部获评永安市先进基层党组织,6名党员干警获评三明、永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9名党员获省、市、县荣誉14次。
拥抱春天 播种绿色
“创新护绿”
联动创新守护
擦亮“绿色名片”
永安市凤冠山生态修复基地只是我院践行“党建+生态”模式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我院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成立“5名员额检察官+4名检察官助理”的全党员生态环境保护办案团队,实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流程一体化办案模式,用法治力量守护绿色生态发展。
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排查中发现的古树周边堆放垃圾、古树保护牌脱落、保护牌未悬挂等问题,及时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7份,有效整改问题26处,为古树名木的生长创造良好的自然环境。
同时,创新引入“碳汇赔偿机制”办理了三明地区首例适用《关于在办理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案件中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开展生态修复的工作意见(试行)》的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引导犯罪嫌疑人在补种树木的同时缴纳林业碳汇赔偿金,实现受损森林资源修复从传统“补植复绿”直接修复模式,达到生态环境恢复与“双碳”目标实现的多元价值。
拥抱春天 播种绿色
“和谐用绿”
打造“普法阵地”
引领“绿色风尚”
植绿、护绿,更要用好这抹绿,我院以打造永安市凤冠山生态园为主线,通过在实地创作检察法治手绘墙、设置法治宣传展板、生态课堂,开展现场生态保护警示教育等方式,让群众能深入走进凤冠山生态修复基地的“前世今生”,沉浸式感受生态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生态修复的紧迫性,强化群众生态保护的法治观念。
今年,永安市第九中学附属小学将户外春游选在了凤冠山生态修复基地,和煦的春风里夹杂着孩童的欢声笑语、摇曳着逐年茂盛的林木花草,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面貌,也是检察蓝“跨越5年”“绿色接力”的最佳见证。同时,我院也在集市、自然保护区设置生态法治宣传阵地,组织党员干警开展“生态检察进农家、进庭院”等活动,营造“全民生态”良好氛围。
拥抱春天 播种绿色
永安检察
文稿:郑晓慧、蔡真真
编辑:蒋 烨
校稿:王 琳
审核:陈 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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