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股民也不用过于担心,因为投资证券市场,确实需要在证券公司开股票账户,那么作为证券公司的内部有权限的人士,他们确实能看到客户,也就是投资者的账户信息和一些资金信息,但是他们也仅仅只能看到,而不可能染指或者操纵。我国对于保护证券投资者的资金安全还是有着很强的系统性规定的。
这就如同银行的柜台人员一样,他们为客户办理存取款手续,他们确实也能看到客户的存款资金余额,但是他们也无法去控制客户的账户或者盗取客户的存款。即使通过各种方式盗取成功,未来客户发现之后,银行也是需要赔付的。
在2007年之前,证券市场投资者开立股票账户,其中所有的股票和剩余资金全部是由证券公司进行管理。这样导致金融公司内部人员有可能采取违法操作,偷取客户的资金。所以在2007年之后,还用了全面的三方存管制度。
按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商业银行作为独立第三方,为证券公司客户建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明细账,通过银证转账实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定向划转,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进行监管,并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总额与明细账进行账务核对,监控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安全。也就是说银行会作为投资者的出纳,对于投资的资金进行监管,,这个公司不可能一方独立完成资金的划转业务了。
所以在目前证券公司内部人士,即使想偷取客户的款项,他一人是无法完成的。应该按照三方监管的要求,客户在证券公司的卖出股票的资金,只能划回客户在银行的三方存管账户中,不可能划到其他地方或者其他账户,这是法规不允许的。在此情况下,证券公司的人士怎么可能偷到客户的资金呢?唉
同时证券公司的内部有权限人士,确实可以查看客户的资金情况和交易信息,但是这家公司的系统也是有留痕功能的。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查看客户的这些信息是违规操作。因为这就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侵犯了客户的个人隐私。这个公司的系统内部也是有着监察功能和内控功能的。如果支援无缘无故去查看客户各类的个人信息,资金信息、交易信息,那有可能会触犯内部调查,受到内部处罚的。
所以各位投资者放心吧,证券公司内部人员虽然可以看到,但是他们不敢去看,他们也不会去看,或者说他们没必要去看。因为所有的违规事情,未来都将遭受到处罚。在三方存款制度之后,证券公司发生盗取客户资金,或者违规操纵客户账户的行为越来越少了。
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借助第三方平台开展网上开户交易及相关活动的指导意见》. “这个指导意见明确了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和证券公司开展业务合作的规则,对行业发展有很好的促进和规范作用,从我们的角度是欢迎的!以前规则不明确的时候,各券商和各地监管部门的认识有差异,很多券商对于如何与第三方合作顾虑很深。1、第三方机构仅限于提供网络空间经营场所,信息发布平台、链接跳转等技术服务,不得介入证券公司向客户提供证券业务相关服务的任何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开立、维护、管理和注销证券公司客户的账户、客户招徕、客户适当性管理、接收客户交易指令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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