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洋活力区项目南区 33#-1 地块(兖州煤业青岛金融贸易总部)精装修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GKZB20230310)
项目所在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
一、招标条件
青岛海洋活力区项目南区 33#-1 地块(兖州煤业青岛金融贸易总部)精装修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10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标段:1#精装修面积约 6985平方米;二标段:2#精装修面积约 9552平方米。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岛海洋活力区项目南区 33#-1 地块(兖州煤业青岛金融贸易总部)精装修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002)青岛海洋活力区项目南区 33#-1 地块(兖州煤业青岛金融贸易总部)精装修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青岛海洋活力区项目南区 33#-1 地块(兖州煤业青岛金融贸易总部)精装修工程(施工)(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单位;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网上打印件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002青岛海洋活力区项目南区 33#-1 地块(兖州煤业青岛金融贸易总部)精装修工程(施工)(第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单位;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网上打印件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年 03月 13日 09时 00分到 2023年 03月 17日 16时 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自 2023年 3月 13日至 3月 17日,上午 9:00时至 11:00时,下午 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套(加盖单位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通过的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工本费 300元,售后不退不换,不接受邮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资质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5)企业上三年度同类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4.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报名时,投标单位必须提交上述材料,资料不全或无效的不予受理。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须按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领取招标文件,凡不按要求领取招标文件的,一律视为自动弃权。注:投标人提供的各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电子证书纸质评审时加盖企业公章视同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03月 31日 09时 0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 03月 31日 09时 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青岛海洋活力区项目南区 33#-1 地块(兖州煤业青岛金融贸易总部)精装修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西海岸新区隐珠镇(街道)滨海大道西、世纪大道南路/街
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出资比例:100%第一标段建安费约:1500万元;第二标段建安费约:1600万元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4月 1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 7月 22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00天。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工程概况:一标段:1#精装修面积约 6985平方米;二标段:2#精装修面积约 9552平方米。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单位;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网上打印件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标段要求:本工程分两个标段
五、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每个标段合格投标人在 4家(含 4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每个标段合格人超过 4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 4家(第 4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七、同类工程经验要求:1、须具备上三年度同类工程业绩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报名及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报名不通过、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3、同类工程界定:本工程资格审查需要具有同类工程业绩。近 3年完成单项工程合同额 1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或单项工程合同额 1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需含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八、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自 2023年 3月 13日至 3月 17日,上午 9:00时至 11:00时,下午 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套(加盖单位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通过的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工本费 300元,售后不退不换,不接受邮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资质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5)企业上三年度同类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
3.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报名时,投标单位必须提交上述材料,资料不全或无效的不予受理。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须按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领取招标文件,凡不按要求领取招标文件的,一律视为自动弃权。
注:投标人提供的各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电子证书纸质评审时加盖企业公章视同原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3月 31日 9时 00分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