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长春市绿园区中医院职工工作餐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XYZX—2303—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绿园区中医院职工工作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5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负责长春市绿园区中医院职工午餐及值班人员晚餐(双休节假日依值班人员情况保证用餐),午餐时间11:30分,晚餐时间18:00.用餐标准一荤菜二素菜;米饭不限量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绿园区中医院职工工作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绿园区中医院职工工作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41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全部工作人员须持健
康证上岗,厨师持有厨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1年12月31日后新成立企业仅需提供本年度财务报表即可)及2022年1月后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及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放于投标文件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09日08时30分到2023年03月1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将以下资料原件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扫描发送至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供应商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合格,获取报名表。
供应商报名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文件售价:5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7日13时30分
请联系后获取详细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qsd8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