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汽车消费券申领采用资格券形式。抢到汽车资格券后,方可上传购车资料申领消费券

一类资格券发放对象为2023年1月1日至3月14日已购乘用车的消费者;二类资格券发放对象为3月15日至3月31日购乘用车的消费者。请对应购车时间抢券,否则无法使用,购车时间以购车发票为准。

1月1日-3月14日购车者看这里

一类资格券

发放时间

2023年3月15日上午10:00(有效期截止至4月20日)

领券方法

通过手机下载登录云闪付APP,定位至滨州,打开“首页”-“本地专区”-“汽车消费券”-“滨州市”,进入后领取一类资格券,每人限领1张,先到先得,领完为止。领取资格券后,可在云闪付APP“我的”-“奖励”-“我的票券”中查询资格券。

申领消费券

资格券无需核销,可直接于3月20日至4月20日上传购车资料,申领汽车消费券。(消费券具体标准及申领说明见附件2)

3月15日-3月31日购车者看这里

二类资格券

发放时间

首轮:2023年3月15日上午10:00(有效期截止至3月21日,逾期自动失效滚动进入第二轮)

次轮:2023年3月24日上午10:00(有效期截至3月31日)

领券方法

通过手机下载登录云闪付APP,定位至滨州,打开“首页”-“本地专区”-“汽车消费券”-“滨州市”,进入后领取二类资格券,每人限领1张,先到先得,领完为止。领取资格券后,可在云闪付APP“我的”-“奖励”-“我的票券”中查询资格券。

资格券核销

消费者需在资格券有效期内到购车商家进行核销,出示资格券,使用绑定在“云闪付APP”的银行卡刷卡支付2万元核销资格券,核销成功后2万元直接冲抵购车款。

二类资格券核销成功后将在“我的票券-历史记录”页面中显示“已使用”标志,注意保存核销截图

申领消费券

消费者于资格券核销有效期结束3个工作日后可上传资格券核销凭证和购车资料,申领汽车消费券,资料上传时间截止至4月20日。(消费券具体标准及申领说明见附件2)

注意事项

消费者上传资料时的云闪付账号、手机号须与抢资格券时的云闪付账号、手机号一致,否则无法上传。

活动咨询电话:0543-3188037

来源:滨州商务

编辑: 贾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