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2023年定向委托
免费培养乡村医生报名须知
2023年,我县共计划培养订单定向乡村医生50名,其中临床医学35名,中医学15名。我县定向委培的具体政策如下:
一、培养模式及对象
(一)培养模式
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采取全日制教育形式,学制3年,纳入培养院校统一管理,培养对象学习期满达到其专业毕业标准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二)培养对象条件
太和县户籍中取得2023年普通高考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资格的高中阶段(含中职)毕业生。考生须与县卫生健康委、乡镇卫生院、村委会签订毕业后回村服务《定向委托培养服务志愿表》,回村卫生室连续服务不少于6年(无编制)。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报考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计划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划定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分类考试文化素质测试分数合格线。职业技能考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招生院校组织。
三、委托培养程序
1、符合条件人员于2023年3月17日前到县卫健委人事与科技教育股初审并签订《定向委托培养服务志愿表》,(地址:太和县人民政府综合楼三楼卫健委人事与科技教育股,联系电话:0558-8638005)。初审通过人员志愿填报仅限于从我县合作培养的医学院校中填报一所学校的一项专业。2023年我县签订培养协议的院校为:皖西卫生职业学院(临床医学35名)、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中医学15名)。
2、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招生院校根据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确定预录取人员名单并公示。脱贫家庭毕业生同等录取条件下优先录取。
3、预录取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网站gkbm.ahzsks.cn进行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预录取人员与我县卫生健康委及录取学校签订《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书》后,由录取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进入院校学习。
4、录取工作结束后,培养院校不再通过其他方式调剂、补录学生。
四、政策待遇及就业
(一)就读期间待遇
定向委托培养对象在就读期间,省财政补助每人每年补助4650元。
(二)定向就业
定向委托培养对象取得毕业证书后,定向到村卫生室就业,由县卫生健康委根据《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书》在县域医共体内实行“县管乡聘村用”。县卫生健康委负责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管理工作;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乡村医生聘用及业务指导、考核与管理。
(三)服务期限
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毕业生的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每年考核一次。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服务期满后,可继续签约在村卫生室工作;乡镇卫生院或者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四)违约及赔偿
定向委托培养对象取得毕业证书后,无法定或约定的正当理由,毕业后未按本协议规定时间报到或未按要求时间到指定村卫生室工作,或未履行完成约定服务期限(包括但不限于培养对象单方面与定向服务单位解除聘用协议,或因违反定向服务单位规定,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被定向服务单位依法解聘等情形)及/或其他违约责任,除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培训期间费用外(含工资及定向单位发放其他经费),还需按照前述费用总额的100%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并将违约行为记入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来源:太和县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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