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四川双瑞井口天然气试采回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CH-ZB23-FW0307-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四川双瑞井口天然气试采回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负责井口天然气试采回收服务作业。四川双瑞能源 有限公司利用多年来LNG生产运营经验和天然气调峰能力,将有利于实现井口天然气资源回 收利用、充分挖掘气田产能和实现节能减排。本项目为定商定价不定量招标,预估开展零散 气回收评价井数约2口,每口井回收时间一般在3-4年以内,单井回收规模10~20万标方/ 天(不包括天然气发电气量)。因外部因素存在不确定因素,具体实施时,回收井数量、投 产时间、实际运行负荷及回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甚至存在合同期内无法开展橇装LNG回收 的风险。试采过程中,回收原料气可能带液带砂,存在冲击式排水及原料气重烃含量较高等 情况,投标人需考虑装置适应性,保证装置安全、平稳运行。
投标人依据自身企业实际情况 进行投标报价。项目估算金额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数量以及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招标人不 承诺最低工作量,结算时按实际委托项目结算。
2.2.项目名称:四川双瑞井口天然气试采 回收服务项目
2.3.服务地点:四川省境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标段:绵阳市三台县新鲁镇日处理20万标方井口天然气试采回收服务(根据实 际情况确定);
(002)2标段:绵阳市涪城区杨家镇日处理10万标方井口天然气试采回收 服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标段:绵阳市三台县新鲁镇日处理20万标方井口天然气试采回收服务(根据实
际情况确定);)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资质等级要求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3.1.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
3.1.2.投资保障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开户行开标日前一个月内出具的不少于3000万元自有资金证明或银行出具的不少于3000万融资证明或金融担保单位出具的不少于3000万融资担 保证明。(注上述融资证明、担保证明须明确是针对本项目)。
3.1.3.项目主体及投资:投标人中标后在项目地成立项目公司并承担中标项目的投资管理 及运营。
3.2.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实施过至少1个LNG回收服务或LNG生产 运维管理的类似业绩。 3.3.主要人员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具有化学或化工或安全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证,并具有至少5年LNG装置运维管理或LNG回收利用或LNG装置技术服务经历(服务经历须相关企业(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盖有行政章,并留证明人联系方式),*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3.2.专职安全管理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管 理人员证,必须具备与本项目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并经主管 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并具有至少2 年LNG回收利用或LNG装置安全管理经历(服务经历须相关企业(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盖 有行政章,并留证明人联系方式)。
3.3.3.工艺技术员、设备技术员和电仪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至少2年LNG装置运维管理或LNG回收利用或LNG装置技术服务经历(服务经历须相关企业(单位)出具证明 材料,盖有行政章,并留证明人联系方式)。
(注: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员、工艺技术员、设备技术员、电气技术员、仪表技术 员等主要人员(不含操作人员)应不少于6人)。
3.3.4.特种设备管理员:应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
3.3.5.操作人员: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每班组至少7人。(注:每班组具有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证人数不少于3人;锅炉人员具有有效的 工业锅炉司炉证G1;电工作业人员不少于2人,且具有有效的电工作业证从业资格证。)
3.3.6.其他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3人。
3.4.机具设备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成套设备为1年期内设备,提供设备出厂合格证、检验检测报告等能证明成套设备年限等相关资料,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原料气组分增设相应设备,主要设备应选用国内 技术成熟、应用广泛、故障率低的厂家产品(详见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清单),以确保生产装置 “安、稳、长、满、优”运行;招标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中标候选人的设备进行现场查验, 成套设备如与投标时证明不符或设备无法适配招标人提供的原料气组分,其投标保证金将不 予退还,并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投标人需提供(但不限于):购买成套橇装LNG装置的合同及发票或橇装装置主体设备注册 或备案登记证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上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承诺提供的成套设备为全新设备 时、须提供含主要成套设备清单的承诺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取得设备。
3.5.信誉要求
3.5.1.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内.①开标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②开标当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2020年至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 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 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https://wenshu.court.gov.cn)。
3.6.财务要求
近3年(2019年、2020年、2021年)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 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8.各投标人均可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人最多可中标段数量1个标段。;
(0022标段:绵阳市涪城区杨家镇日处理10万标方井口天然气试采回收服务(根据实 际情况确定)。)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资质等级要求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3.1.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
3.1.2.投资保障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开户行开标日前一个月内出具的不少于3000万元自有资金证明或银行出具的不少于3000万融资证明或金融担保单位出具的不少于3000万融资担 保证明。(注:上述融资证明、担保证明须明确是针对本项目)。
3.1.3.项目主体及投资:投标人中标后在项目地成立项目公司并承担中标项目的投资管理 及运营。
3.2.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实施过至少1个LNG回收服务或LNG生产 运维管理的类似业绩。 3.3.主要人员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具有化学或化工或安全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证,并具有至少5年LNG装置运维管理
或LNG回收利用或LNG装置技术服务经历(服务经历须相关企业(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盖有行政章,并留证明人联系方式),*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3.2.专职安全管理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证,必须具备与本项目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并经主管 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并具有至少2 年LNG回收利用或LNG装置安全管理经历(服务经历须相关企业(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盖 有行政章,并留证明人联系方式)。
3.3.3.工艺技术员、设备技术员和电仪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至少2年LNG装置
运维管理或LNG回收利用或LNG装置技术服务经历(服务经历须相关企业(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盖有行政章,并留证明人联系方式)。
(注: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员、工艺技术员、设备技术员、电气技术员、仪表技术员等主要人员(不含操作人员)应不少于6人)。
3.3.4.特种设备管理员:应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
3.3.5.操作人员: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每班组至少7人。(注:每班组具有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证人数不少于3人;锅炉人员具有有效的 工业锅炉司炉证G1;电工作业人员不少于2人,且具有有效的电工作业证从业资格证。)
3.3.6.其他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3人。
3.4.机具设备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成套设备为1年期内设备,提供设备出厂合格证、检验检测报告等能证明成套
设备年限等相关资料,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原料气组分增设相应设备,主要设备应选用国内技术成熟、应用广泛、故障率低的厂家产品(详见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清单),以确保生产装置 “安、稳、长、满、优”运行;招标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中标候选人的设备进行现场查验, 成套设备如与投标时证明不符或设备无法适配招标人提供的原料气组分,其投标保证金将不 予退还,并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投标人需提供(但不限于):购买成套橇装LNG装置的合同及发票或橇装装置主体设备注册 或备案登记证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上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承诺提供的成套设备为全新设备 时、须提供含主要成套设备清单的承诺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取得设备。
3.5.信誉要求
3.5.1.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内.①开标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②开标当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投标人2020年至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 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
为(https://wenshu.court.gov.cn)。
3.6.财务要求
近3年(2019年、2020年、2021年)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 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8.各投标人均可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人最多可中标段数量1个标段。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14日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4日至2023年03月 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索取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5日10时00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05日10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5日10时00分
七、其他
1、本招标项目四川双瑞井口天然气试采回收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以《关于下达丰谷5井等井(组)投产任务的通知》西南油气生
[2022]300号文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4.服务期限:4年,(本次招标项目实行“2+1+1”年度签订合 同模式,年度服务期:365日历天。第一个合同期满后且履约考核评价达到合格标准,招标 人将与中标人进行谈判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具体实施日期以招标人送达的安全设施设计 审查意见书为准。
2.5.招标范围:
2.5.1.投标人需承担的工作:提供完整的橇装LNG全套装置(生产规模10~20万标方/天) 及回收利用项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装置设计处理规模、橇块数量、规格尺寸及重量、主 要工艺及电气仪表设备规格型号与供应商、PID流程图、设备平面布置图、公用工程配置等。
所提供全套橇装LNG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公用工程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原料气调压计量、脱碳、脱水、液化、B0G回收、产品充装(配备3-5个鹤管充装臂)、公用工程(含仪表风系 统、制氮系统、循环水或空冷器、发电机烟气余热回收系统、脱盐水、供配电系统、燃气系 统、放散系统等)、自控系统(PLC/DCS、SIS/ESD、FGS)、生产数据实时采集与管理系统、
视频监控系统(系统视频储存时间不少于30天)、消防控制系统、在线监测仪(CO2、H20) 及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等系统和设备,并按照招标人确认的回收方案负责安 装、调试,按技术要求生产合格的LNG。当原料气含重烃时,应增加相关脱烃工艺设备(应 满足达到1#稳定轻烃要求)及临时储存设施、充装设施,费用包含在本次招标控制价内。
2.5.2.投标人需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自行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 的“三废”(不含返排液),做好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防渗措施,做好废油、含油废 棉纱等危险废物搜集及处置措施,不得在站内储存钢瓶包装的制冷剂;噪音排放满足现行国 家标准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噪声和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要求。
2.5.3.投标人负责生产装置区门岗、生产区域围栏隔离、门禁、逃生门等相应的设施建设 及可能发生的项目所需用电并网接入包含的征地补偿、外部协调、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工程 建设、投产所需的各项验收、生产准备工作等。
2.5.4.投标人负责提供试采气井总图布置及橇装LNG回收装置的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 施工图设计、竣工资料,按招标人确认的设计方案组织项目设备的设计、购制、安装、调试 及开车运行维护等工作自收到招标人现场开工任务书起计算,土建施工(详见招标文件“第 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3.3.2乙方工作范围”条)、装置设备运输及入场安装、调试 至投产工期不超90天。
单井试采气回收结束后,根据招标人时限要求,完成全套设备的搬迁或拆除。
2.5.5.投标人负责橇装装置的日常生产、LNG充装、LNG槽车检查、运行管理及所有设备的 维护保养与检维修工作及其所需材料,提供装置的操作、维护与管理人员,提供装置运行所 需全部办公、生产材料(生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胺液、冷剂、润滑油、分子筛、活性炭及设 备配件等)。
2.5.6.投标人负责编制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与招标方要求的装置生产运行的管理制 度、规程、应急预案等管理文件。
2.5.7.投标人负责全套橇装LNG装置的购制、运输、安装、设备基础预制、接地网预埋、 站场碎石铺装、场地硬化、充装区拦蓄区布设及相关的协调工作。
2.5.8.投标人自行解决在合同履行期间的生产生活用水、员工生活场所及食宿等。
2.5.9.投标人承担井口天然气试采回收服务项目的设计、安全环保节能等审查及装置的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生产运行、LNG充装操作、LNG槽车检查(包括充装前后检查、车辆 有效性管理、人员资质验证)、检维修及工程安全(含运输)、环境保护等主体责任。招标人 负责现场监督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10.本项目采用B00(建设一拥有一运营)模式运作,中标人自行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站,负责开展筹融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购制、项目建设、运营维护、井口天然气试 采回收利用等所有工作,向招标人提供合同约定的井口天然气试采回收服务。
标段划分:2个标段。
1标段:绵阳市三台县新鲁镇日处理20万标方井口天然气试采回收服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标段:绵阳市涪城区杨家镇日处理10万标方井口天然气试采回收服务(根据实际情况确 定)。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810573263
邮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