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条之五
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刘正要律师解读:
一、法条分析
本罪中的“暴力”是广义含义,即只要行为人的对他人的身体施加强烈影响的行为;“胁迫”也是采用广义含义,即行为人以恶害要挟,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的行为。
二、司法解释及规范文件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本罪:
1.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的;
2.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文字、符号、图形、口号、徽章的服饰、标志的;
3.其他强制他人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高检会〔2018〕1号)
三、判决情况
截至2023年3月13日,共查询到裁判文书10个,但大多未公开,故本文不作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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