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兰考县

选派自筹差供编制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兰考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兰考县关于继续选派县直单位差补和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到乡镇(街道)工作的意见>通知》(兰改发〔2023〕1号)精神,决定选派县直单位自筹和差供编制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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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计划

本次计划选派508人,详见附件1。

选派对象及条件

(一)选派对象和要求

选派对象:县直单位现有的自收自支和差供事业编制人员(卫生系统的医院和卫生学校及已参加其他转编政策的除外)。

条件要求: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以档案年龄为准)。

(二)选派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选派报名

(一)发布选派信息

通过“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

(二)报名

参加选派人员应于2023年3月13日至16日填写《兰考县2023年公开选派报名表》(见附件2),经编制所在单位初审,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所在单位到县委编办进行编制审核,审核合格者将报名表交至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人社局北二楼东侧)。

面试遴选

本次选派由乡镇(街道)对报名选派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遴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双向选择成功的选派到乡镇(街道)并报备县人社局,不成功者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统筹组织乡镇(街道)进行二次集中遴选(同时征求本人意见),二次遴选仍未成功的,退回编制所在单位。

待遇管理

本次选派人员的待遇和管理,按照中共兰考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兰考县关于继续选派县直单位差补和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到乡镇(街道)工作的意见>通知》(兰改发〔2023〕1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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