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主承销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100000.0万元
开标时间:2023-04-07受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主承销商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实际发行金额的1.3‰/年计取承销费,承销费=实际发行金额*1.3‰*债券期限(不超过1.3‰每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如法人参加投标,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非法人参加投标,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1.3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1.4要求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截止日止,在“信用中国”或者“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投标;
3.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则必须满足如下内容: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由不超过三家独立法人单位组成,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的要求;
(4)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须共同满足“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 。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银行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或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且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格。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23年4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报名前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bm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