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用技术入股进行股权投资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的有关问题

最近一段时间利用无形资产的价值来进行公司实收资本的补充和纳税筹划的案例比较多。我们今天借用一个简单案例分析其间可能存在的个人所得税风险。

中国财税浪子骏哥本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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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税浪子骏哥本尊

【筹划案例】自然人孙杨老师联合骏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我国境内东方省爱丁堡市金山区注册设立一家科技类企业,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是东方小马过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马公司”)。小马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资本为公司一般性登记事项。其中骏马集团投入货币资金400万元,孙杨老师采用外购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投入资本600万元。该项外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成本是100万元(取得税务发票),采用预期收益折现法评估的公允价值是600万元,已经取得专业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假设当事人及监管部门均未对评估价格提出任何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