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外环高速公路用地组卷报批和勘测定界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G2023-GL037)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
一、招标条件
本桂林外环高速公路用地组卷报批和勘测定界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0万元,招标人为桂林
外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桂林外环高速公路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99.80亿元,项目主线全长约124.029km。 路线起点在临桂区会仙镇和六塘镇,向西进入永福
县罗锦镇,向北进入临桂区两江镇,向东 进入灵川县公平乡、潭下镇,跨越甘棠江,之后进入叠彩区,在叠彩区大河乡接入桂林绕城 高
速。全线共设主线桥90座(含互通区主线桥及主线分离式立交桥),桥长全长32979.9m。 其中特大桥8948.2m/6座,大桥21885.6m/57座,
中小桥2136.1m/27座(含互通主线桥),桥梁占比26.59%。设置13座隧道,总长度11524m/13座(左右线均长),其中长隧道66425m/5 座
,中隧道4244.5m/6座,短隧道637m/2座,均为分离式隧道,隧道长度占比约9.29%。
设互通式立交13处,其中枢纽互通式立交7处,服务型互通立交6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内容“七、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14日00时00分到2023年03月21日23时5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4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4日14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桂林外环高速公路项目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模式实施,项目业主为桂林外环高速公路有限公
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桂林外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桂林外环高速公路
用地组卷报批和勘测定界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 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咨询服务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桂林外环高速公路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99.80亿元,项目主线全长约124.029km。路线起 点在临桂区会仙镇和六塘镇,向西进入永福县罗
锦镇,向北进入临桂区两江镇,向东进入灵 川县公平乡、潭下镇,跨越甘棠江,之后进入叠彩区,在叠彩区大河乡接入桂林绕城高速。
全线共设主线桥90座(含互通区主线桥及主线分离式立交桥),桥长全长32979.9m。其中特 大桥8948.2m/6座,大桥21885.6m/57座,中小
桥2136.1m/27座(含互通主线桥),桥梁占
比26.59%。设置13座隧道,总长度11524m/13座(左右线均长),其中长隧道6642.5m/5 座,中隧道4244.5m/6座,短隧道637m/2座,均为
分离式隧道,隧道长度占比约9.29%。设互通式立交13处,其中枢纽互通式立交7处,服务型互通立交6处。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线征用土地888.66公顷。本次招标范围为用地组卷报批和勘测定界技术服务。主 要服务内容为勘测定界技术服务、国土空间规划
衔接方案编制工作和用地组卷报批工作,具 体内容如下:
2.2.1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服务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土地勘测
定界规程》(TD/T1008--2007)等要求,进行项目 的勘测定界技术服务工作,具体包括项目界界线调绘、地类界线调绘、权属界线调绘等
工作, 并按要求编制勘测定界面积表、分类表、权属情况面积表等,并逐级汇总各权属单位面积;编制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土地分类面
积表、勘测定界图等图件。
2.2.2项目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方案编制服务(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不可避免占用生态红线论
证报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 发[2021]5号)、《自然资源部农业农
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规(2019)1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
自然 资发[2022]129号)要求,列入“十四五”规划,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规划修改条件的急 需开工建设的单独选址项目,应拟定纳入
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方案,项目涉及占用基本 农田或生态红线的需要在衔接方案中进行不可避免占用论证,同时补划数量和质量相当
的基 本农田。
2.2.3项目用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 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统一
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 建设项目自2022年4月16日起,审查报批地类要以“三调”为基础的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
查现状地类为准。协助配合市级和县级自然资源局、社保局、征地办等行业主管部门,内容 涉及收集各板块工作报告及相关批复资料并进
行核查、各类请示文件的拟写、用地申请表等 表格及一书四方案等组卷材料编制、三级联审系统录入、报部报盘制作,以及相关文字说明
、 审查报告的编制等工作,并配合各级意见补正,直至获取自然资源部的项目建设用地批复文 件。
2.3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总控制价为300万元整,其中用地组卷报批控制价为160万元整、勘测定界技术
服务控制价为95万元整、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方案编制服务控制价为45万元整。
2.4服务期限
自签订服务合同至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关于桂林外环高速公路项目用地的批复。
2.5服务要求
2.5.1在规定的服务时限,完成项目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材料、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方案编制、 用地报批技术服务内容(具体完成时限详见第
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约定)。
2.5.2编制的技术成果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规、规章、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2.5.3如遇塌方、洪水或其他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外业调查工作无法按期进行的,经 双方协商一致后,给予顺延工期。
2.6技术与质量要求
2.6.1中标人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处理数据和编制报告,并 对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
2.6.2中标人提交的工作成果应确保通过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或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②测绘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管理或测绘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用地报批或勘测 定界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5信誉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信
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
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 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
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116973305
邮 箱:libuo1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