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到底算不算医疗废物?是否能回收?
本文通过贵州鑫金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普定经济开发区正在建设的的“碳中和高分子新材料”项目,来详细了解一下医用输液塑料瓶的回收。
贵州鑫金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线
3月9日一大早,生产线一派忙碌。经清洗、破碎、沉淀、脱水风干、高温熔融、自动切割等近10道流程……数台约三米高的机器轰隆隆运转,曾经的医用输液瓶等废旧塑料“摇身一变”,成为1至1.5厘米长度的细小碎片或熔融颗粒状材料产品。
熔融颗粒状材料产品
工作人员调试设备中
项目实施方贵州鑫金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梁发扬介绍,“这些细小碎片和颗粒产品作为塑料循环利用材料,除不能用于食品、医疗、婴幼儿用品生产外,可继续投入电子电气、汽车、建筑、生活家居等行业生产中。”
“目前,我们已累计开展两次试生产作业,争取尽早投入正式生产。”梁发扬说,接下来,还会继续完善产品库、创新产品展示区、实验室等建设模块。
据了解,2022年,普定经济开发区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推出企业入驻免收一年半房租等多项优惠政策,同时相关税务部门针对再生资源项目,落实70%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吸引了该项目最终顺利入驻园区。
去年3月,该项目在普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协调下,完成标准厂房租赁,并在7月左右完成新建2条生产线安装,包括一条智能高分子预处理设备和一条原料造粒注塑生产线。项目全面投产后,每年可破碎处理废塑料30万吨,熔融造粒生产线年产能达5000吨。
工厂产品存放区
库房医用输液塑料瓶(非医疗废品)
走进项目库房内,整整齐齐地堆放着装满医用输液塑料瓶(非医疗废品)的大袋子。这些输液塑料瓶来自省内各地医疗机构,入库前,会经过2小时以上的紫外线杀菌和静置处理,确保生产安全。
目前,贵州鑫金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与普定县周边、贵阳市、遵义市等省内60余家医疗机构签署了医用输液塑料瓶(非医疗废品)回收协议,并积极拓展下游产业销售渠道,将来还会针对饮料塑料瓶等加大回收力度,进一步提高城市塑料垃圾的回收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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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输液塑料瓶回收范围
根据国家八部委联合发布文件《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中明确规定: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属于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
进一步明确使用后输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
2、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3、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
在可回收物处置要求中,明确规定: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可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回收范围:
1、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感染患者的输液瓶(袋)。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和遗传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
3、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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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过程
对于可回收的输液瓶(袋),即使不属于医疗废物,依然不能随意处置,并且由于它的特殊性,在回收的整个过程都有十分严格的要求!各级执法部门会 严厉打击非法回收、非法贮存、非法转运、非法倒卖、非法生产等行为 ,企业要合法合规经营。
1、投放——有严格的规范
根据《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这就需要医疗机构在投放及收集时做到严格规范。比如,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
2、处置——交由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单位
输液袋这一类的可回收物可不是谁想来收就能收的,需要有相应的资质才可以。 在这一环 节,最重要的就是做好交接登记。
首先,医疗机构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
其次,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也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
特别说明,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3、运输——采用封闭或半封闭运输工具,防止渗漏
作为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在运输时应采用封闭或半封闭运输工具,防止渗漏。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应确保包装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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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废塑料新观察公众号的第9849篇文章
责编:呦呦
校对: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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