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提供热水器给租客使用,租客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现热水器坏了。

那么是由使用人租客出钱维修,还是房东出钱维修呢?

根据我接近20多年的租房经历,以及老家房子租给别人10来年居住的情况来看,热水器如果是房东买的,租客在使用时坏了,大多数情况下是要房东出钱维修!

在外打工的人租房子一般会和房东签一份协议,协议里会标明注意的事项。

像是房东给的家用电器、家具种类与数量,使用过程当中,如果出现损坏,是租客负责维修赔偿,还是房东自己负责。

通常来说,租客会根据自己的需求,看协议的内容合不合理,决定签不签这份协议。

比如说,我曾经有次租房,看到大厅放着一张高60公分左右,长3米左右,宽1米多的办公桌。

房东讲这是上一个租客留下的,现在是他的财产,他还告诉我,办公桌旁边那张沙发是用什么木,什么木做的,是他爷爷留下来的,很贵的。

房东说这东西你可不能损坏了,要不然坏了要赔偿。

我走近一看,那两样东西已经很旧了,沙发拿手使点劲一按,轻微有些摇晃。

于是我对房东讲,这两样东西我不要了,你把它们搬走吧!

房东说,没地方搬,只能放这里了。

我告诉他,那我不租了。

房乐挽留我,别!这东西你随便用吧,坏了就坏了,不要你赔偿。

听他这么一讲,我就和他签了租房合同。

房东摆明就是给我挖坑,如果那沙发真的是他祖传的贵重之物,他会放在出租房里,任由别人使用吗?早就找个地方藏起来了。

也就是说,如果你在租房的时候,房东在协议当中,有过约定,哪样家具、家电损坏了,由使用的人负责,那维修的费用,肯定是由租客的人负责。

我相信,很多去租房的人,都不会签这些不合理的协议,就算签了也不代表,房东没有责任,原因如下。

01、家具、家电价格一般比较高,属于大型家用物品,它们是有使用年限的,也有一个保修的范围。

在这期间只要不是人为破坏,都可以免费维修,因此租客不需要花钱去维修,让房东自己去联系售后服务。

02、家用大型家电,如果是个人家庭使用,年代时间长了,大多数人会选择更换新的,然而房东却不是这样的,他们为了降低使用成本,会继续给租客使用。

可能很多人并不知道,国家对热水器的使用寿命是有期限的,电热水器与燃气热水器,只能使用8年,超过8年不更换,要是使用的是天燃热水器,天燃气公司会为了住户的安全着想,不想自己承担责任,直接给你断气。

至于供电公司会不会因为电热气器超过8年使用年限,就停电呢?

这个可能性并不高,因为天燃气公司的人,他们每年都会有人挨家挨户去检查燃气灶与热水器的开关,有没有漏气,所以他们知道这类家电,是不是超过使用寿命。

而供电公司,我还没见过他们会每年为每个家庭检查用电的情况,所以他们不可能知道家电是不是超过了使用寿命。

那问题也就来了,如果是按正常的8年使用寿命,只要不是人为的破坏,热水器是属于免费的保修范围,因此租客不需要花钱维修。

我的足迹遍布大半个中国,都是租别人的房居住,水龙头、电灯这类容易坏,又不是很贵的小物件,都是自己花钱更换,大型值钱的家具,在正常使用,不是人为破坏,房东都会给予出钱维修。

有时候他们没时间会打电话让维修人员上门,由维修人员判定破的原因,该是谁的过错,就谁负责。

维修的钱我先垫付,保留收据,到下个月交房租时,再扣掉这笔钱。

同样我老家有一栋5层的房子在出租,大型家用电器,只要属于正常的损耗,还是由自己出钱负责修,而不是让租客出钱维修,毕竟大多数租客是正常人,不会故意损坏。

少数的租客,喜欢搞破坏,房子不可能租给他超过2个月。

结论:

有些人认为,房东为租客提供了家用电器,租客在使用过程当中出现损坏,和房东没有关系,维修的费用应该让租客来承担。

其实不是这么一回事,一般来说,只要是房东提供的家用电器,在出租的时候,都要先检查一下,看有没有存在问题,有没有安全隐患。

而现实当中,几乎没有房东会花时间,花钱去检查,都是上一个租客走了,他们看一眼能正常使用,就认为没有问题,把房子租给下一个租客了。

房东提供家电齐全,有利提高房子的租金,这些电器属于房东的私有财产,正是有了这些电器,租客才会接受更高的租金,像是同一个小区有空调、热水器的房子,房租会高于没有的,相当于租客每个月都缴了家具的使用费。

总之一句话,只要不是租客人为将物品损坏,物件的所有权不是属于租客买的,那么在使用过程当中,出现正常损耗的,是由房东负责修缮,以符合后续正常使用的要求。

房东与租客签了免责合同,并不能免除房东应当承担的义务,房东还是要按规定的要求出租房屋,不要嫌麻烦,怕花钱,对存在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