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贵溪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现将贵溪市2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通报如下:

一、贵溪市委党校干部王荣华酒驾问题,以及贵溪市人社局工资福利股股长汪志成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3年2月21日晚,王荣华为感谢汪志成在办理工资津贴待遇审核方面给予其帮助,在贵溪某菜馆宴请汪志成,贵溪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甘云军、贵溪市建筑总公司副总经理周建华被邀请一同用餐。席间,王荣华、汪志成、甘云军、周建华均用了酒水。餐后,王荣华酒后无证驾驶轻便电动车被交警查获。2023年3月,王荣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汪志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甘云军、周建华分别受到谈话提醒处理。

二、贵溪市人社局劳动仲裁股股长燕守君酒驾问题,以及燕守君、贵溪市粮油流通服务中心办公室副主任童建华、贵溪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金安良、综合股股长董锦峰、稽核股股长刘意华、稽核股职员周玮、贵溪市粮油流通服务中心罗河报账员张君华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3年2月17日晚,童建华在贵溪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工作人员结束养老保险稽核工作后,邀请金安良、董锦峰、刘意华、周玮、燕守君在贵溪某酒店用餐,张君华陪同。席间,童建华、金安良、周玮、燕守君、张君华均用了酒水,餐后,燕守君酒后驾驶电动摩托车被交警查获。2023年3月,童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张君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金安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董锦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刘意华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周玮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燕守君因主动交代有关问题,并存在其他立功表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贵溪市人社局多名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责令该局党组向市委作出书面检查;贵溪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江焕青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贵溪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项鸿刚未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均受到诫勉处理。

通报指出,上述2起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四风”问题,充分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律规矩意识不强、纪法观念淡薄,对违纪违法行为抱有侥幸心理。

通报强调,贵溪市各级党组织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着力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吃公函”、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酒驾醉驾等问题,坚决铲除各类“小圈子”滋生蔓延的土壤。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充分认识酒驾醉驾、违规吃喝和搞小圈子、搞团团伙伙的本质和危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紧绷纪法之弦,坚决抵制和破除“酒桌文化”“圈子文化”。

通报要求,贵溪市纪检监察系统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既要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严查严处,又要深挖彻查其背后可能涉及到的违规吃喝、利益交换、请托办事、团团伙伙甚至“七个有之”等问题,既查风腐问题,又要倒查背后的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存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酒驾醉驾屡禁不绝等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同时,要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铁的纪律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来源:廉洁贵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