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效果,积极营造全民火灾防控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防火能力,近日,基层检察院深入村、镇、社区等地开展防火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阳原县

阳原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干警深入西街社区、石宅园公园开展森林防火普法宣传活动。干警们通过张贴防火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册等方式,结合近几年办理的相关典型案例和自身的专业知识,以案释法,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向群众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失火放火犯罪带来的法律后果,警示教育广大群众,树立防火意识。

此次活动共发放森林防火宣传页200余份,宣传手册1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余次。进一步清扫了普法盲区,有效地提高了群众的防火意识,敲响了森林防火的安全警钟。

赤城县

赤城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全县辖区乡村、社区广泛开展防火法律宣传。通过在街道、社区人口密集处播放《森林防火条例》录音、向群众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与村委会干部及防火员开展座谈等方式,以案例释法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提醒广大居民群众注意防火安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真正提高防火警惕性和自防自救能力。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营造了群众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提高了群众的防火安全意识。

3月13日,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深入辖区姚家房村组织了防火宣传,为村民群众“敲警钟”。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把500余份普法宣传资料分发给当地群众,将因焚烧纸钱香烛、燃放爆竹、电动车飞线充电等引起的火灾典型案例融入宣传资料,借助实际案例,拓宽宣传广度、加大普及力度,切实将防火宣传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引导群众注意防火,树立责任观念及安全意识,强化森林防火意识及法治观念。

张北县

张北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刑事检察干警深入到群众当中,以案释法,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用火及相关法律知识,提高群众防火安全意识与自防能力。

拉横幅、发传单、讲案例、释法理,以直击人心的案例,为人民群众提供真切直观的“感受”,提高人民群众对失火、纵火行为及后果的认识。警示为先,提醒随后,活动过程中,检察干警还温馨提醒群众不到易燃地及易燃物附近吸烟、用火、文明祭祀等,让防火“安全警钟”听得到、入人心,助力“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涿鹿县

涿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单、以案释法等方式,向栾庄乡居民宣传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详细讲解森林火灾易发时段,倡导动员辖区居民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不在林区吸烟,不在林区上香烧纸等,切实把森林防火常识普及到群众中,促使广大群众自觉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燃”。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余份,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护林防火意识,有助于做到文明祭扫、谨慎用火。

下一步,张家口检察机关将持续多渠道、多形式、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用检察蓝守护好生态绿,切实筑牢森林资源安全防线。

供稿:阳原县、赤城县、经开区、张北县、涿鹿县检察院

编辑:马驰

校对: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