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 好 的 挽 救 就 是 预 防

应急说

网传“3月13日早高峰北京地铁车厢内一大妈埋怨一女子不给自己让座并殴打该女子”,近日,北京公安做出回应:“被打女子已有身孕”系谣言,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办理中。

 北京大妈地铁殴打孕妇,只因不给其让座?出手狠辣,路人冷漠围观!官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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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早晨,早高峰期间,北京的地铁人流量巨大,在地铁车厢内,一位中年妇女对一位年轻女子疯狂殴打,出手狠辣,令人咋舌。在视频中,这位戴眼镜的中年妇女疯狂殴打着一位年轻女子的头部。这个年轻女子则弯着腰,低着头,被打得毫无招架之力。

据当时在场的知情人士透露,当时是早高峰,年轻女子与中年妇女一前一后进入了地铁,但是进入地铁之后,女子未让座两人便发生了视频中的争执。在年轻女子被打的过程中,年轻女子大声叫喊声称自己已经怀孕了,然而中年妇女却丝毫没有停手的意思,反而还声称看你也不像怀孕的样子。

也有网友表示,事发时,周围的人冷眼旁观,没有一个人上前帮忙拉架,都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让人心寒

据北京公交警方最新消息,针对网传北京地铁一大妈因不让座殴打孕妇一事,3月14日,北京公交警方已找到两名涉案当事人。经初查,“被打女子已有身孕”系谣言,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办理中。

案例回顾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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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3年3月7日,江西抚州。王同学坐公交身体不适,坐在老弱病残专用座位上,因没给 大爷让座被骂哭。

案例二

2022年7月21日晚,江苏苏州一名女乘客在短视频平台爆料,自己乘坐苏州地铁1号线时,被一位大爷拿拐杖打腿要求让座,“拿拐杖打我腿,让我让座想道德绑架我。”

案例三

2019年8月4日,福建泉州。 一女孩公交车上被嫌让座慢,遭大妈掌掴。 女孩大声质问为何打她,随后两人发生争吵。

相关法律

不管让座与否,打人都是违法的,殴打他人,未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天条给予行政处罚;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让座是情分不让是本分

之所以会出现老人痛打不让座年青人的事件,这完全是我们的传统价值观出现偏差,即:

公交车上年轻人是不是应当给老人让座?相信多数人都会给出肯定的回答,毕竟大家都接受过尊老爱幼的教育,“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价值观深入人心。

然而我们也不能回避这样一个社会现状:无论是学生越来越沉的书包,还是工作越来越辛苦的上班族,他们想在公交车上坐一会儿的想法也情有可原。甚至有时你就是让座了,也难得到一句“谢谢”。正是这种“你应该给我让座”的霸王心理,使得打人者嚣张,使得公众渐生反感。

现实中,很多人愿意找一个道德的制高点去指责别人。一些老人会站在年老体弱的制高点,指责年轻人。一些女人会说自己是弱女子,要求男士无条件包涵她的无理取闹。一些男人会说自己是糙男人,要求女士去做更多繁琐的事务。小孩子没有家教常常被一句“孩子还小”护佑着。人们在很多时候不是问问是非,而是看看对象,“我弱我有理”,或者,这件事就该让着我。

在让座纠纷中,打人者自以为占据道德高地而理直气壮,打着道德的幌子行暴力之实,这恰恰体现出某些人的法律观念缺失。

不让座,说明没有达到做人的高点;但是,打人就突破了做人的底线。一个连底线都不存在的人,经常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骂人,就显得无耻了。

一些老年人仗着年纪大,就以为年轻人一定应当为他让座,甚至因不让座就动粗,这是一种道德强迫症。一个人可以用内心的道德来要求自己做善事,但不能强迫别人做善事。街上有人快饿死了,你可以自己掏钱给这个人买吃的,但不能强迫别人掏钱买吃的;这个快饿死的人也不能强迫别人掏钱给他买东西吃,否则就是抢劫。

我们常常说要尊重生命,尊重生命不仅仅是尊重他的生存权力,而是包括他的价值观,道德观,世界观。通俗地说:对一个人的尊重,并不仅仅是我起身让坐了,就代表我尊重了你,也不仅仅是因为我让了坐就得到了社会的尊重这么简单。而是:我有权不让座,这是我的价值观,不论是老人还是孩子,你们也要尊重我的价值观。不能因为我的不让坐而用大众的价值观来绑架我的思想。

我们倡导尊老爱幼,但是,我们首先要把对人的个体生命的尊重放在首位。也就是说:尊老爱幼是建立在对人的基本权力的尊重基础上的,如果没有了这一点,尊老爱幼也就成了空泛而虚伪的道德了。

来源:北京事儿、搜狐新闻客户端、人身损害法律团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