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马鞍山8项税费政策兑现
“免申即享”“即申即享”
近日,安徽省政府发布通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政策举措》,出台了 30条政策举措,我市税务部门积极谋划、主动作为、精准发力推动8项税费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助力提振市场信心。
1.继续减征“六税两费”;
2.落实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的优惠政策;
3.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4.按照法定最低标准征收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等车辆车船税;
中小微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90%收取;
5.中小微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90%收取;
6.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的,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7.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此外,纳税人符合条件,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市税务部门将限时办理。
来源:马鞍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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