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
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多部门
召开新闻发布会
就即将实施的
《进一步优化临时性商业活动服务管理弹性措施》
进行了更详细的解释说明
推动措施落地见效
加快恢复和释放消费活力
提升城市“烟火气”
据介绍《进一步优化临时性商业活动服务管理弹性措施》从即日起实施,到今年底结束,包括规范临时性商业活动、适度允许商业外摆、打造规模化特色夜市街区等内容,鼓励各县( 市) 区、街道办事处( 乡镇) 依据实际情况, 在“不占用农用地、不影响消防安全、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出行”的情况下,在有条件的“相对禁止区域和引导区域” ,可申请搭建稳固安全的临时商业活动建( 构) 筑物, 用于商品展示、 促销、夜市、 群众性文化体育等经营活动。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秩序管理处副处长 金重根:“我们主要的干道、政府部门、医院学校主要的交通道路,各种地方是不能摆,这个是绝对不允许的。除了这几个地方以外,我刚才说到断头路,一些背街背巷,我们的一些自用地、待开发地,这些地方是可以进行引导可以摆摊。”
《措施》要求,商户外摆商品需合理设置区域、 施划商品标线、明确商品种类、 规范货架设施,并在显著位置公示允许商业外摆时段,具体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按“一街一策”、 “一点一案” 现场进行明确。需要外摆的商户可直接向属地街道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承诺按照管理要求规范实施外摆行为。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秩序管理处副处长 金重根:“各区要对我们的整条街、或者要摆的区域要进行评估,看到底能不能摆。有些道路太窄了,不能摆就没办法。有些道路很宽,也不影响通行,不影响秩序、不影响消防等等情况下 ,就可以适度外摆,要一点一策、一街一策,要逐步进行评估逐步进行推动。”
此外,《措施》在商户们如何申报方面也做出了说明,具体为需准备申请书、平面布局图、紧急疏散示意图、安全承诺书四项材料,其中必须承诺临时商业促销建(构)筑物搭建安全,消防措施,声光、油烟扰民防治,市容秩序管理,现场环境卫生,垃圾分类收集等事项,同时临时性商业活动建构(筑)物按照期限长短、面积必须要进行报批。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秩序管理处副处长 金重根:“100平米以下 (经营)7天以内,到我们的街道申请就行了。300平米以下(经营)7天以上到一个月以内,是要到辖区的城管部门报批。涉及到300平米以上就报我们市城管局和市商务局,我们进行一个方案的审定和研究,之后我们会指定由哪个辖区来进行审批。”
而《措施》中还有一大亮点,即允许大型饭店、酒店外摆早点摊位,如震庄宾馆、昆明饭店的米线,一些酒店的包子、特色餐饮。不过,对于酒店外摆早餐摊点也有一定的要求标准。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秩序管理处副处长 金重根:“你在酒店自己的范围内,有些可以门口的,可利用的阔地,可以适当进行美化。不能随便摆几张桌子就放在外面。我们还是有一定的要求,在摆摊的过程中需要进行适当的美化亮化绿化,通过绿植把外摆一块区域装饰起来,搞一些特色的东西。”
同时,《措施》中明确支持有条件的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等市场主体编制大型精品夜市、星光夜市等设计方案,打造新型夜市、消费场景、网红打卡地、深夜食堂等,拉动夜消费,提升“烟火气”,促进经济持续回暖。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秩序管理处副处长 金重根:“每个区重点打造一到两个精品夜市,而且必须是有特色的。我们设想的目标像西安的‘大唐不夜城’、南宁的‘南宁之夜’,西双版纳告庄。 ”
由于昆明市街巷实际情况各不相同,在《措施》落地后,市城管局也鼓励各个街道社区根据自身条件对外摆相关条件进行弹性调整,但原则是“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任”,对占道经营行为实施“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坚决取缔一起,并加强“门前三包”监督检查,实行商家自我承诺制管理,不影响行人通行、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重点答疑
01
临时性商业活动指的是哪些活动?
指的是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为吸引消费者、扩大销售而开展的营销活动。
02
对场地有哪些要求?
必须要有商业活动场地空间或条件,确保在商业体的建筑红线范围内,不占农用地、不影响消防、不影响居民出行等条件。
03
何为确有经营需求?
指的是为了自身经营的需要,不是将自身的场地对外出租或转租,必须是市场主体自用,用于商业体内的商品展示、促销、夜市、群众性文化体育经营活动等。
04
哪些是“绝对禁止区”?
指主城区范围内城市主要交通干道、交通功能重要的支次道路、城市公共广场、地铁(公交车)站、人行天桥(过街通道)、交通十字路口;各类医院、学校、驻昆部队、各级行政机关、窗口服务单位、公交场站、客运站周边200米范围内及河道两侧、旅游景区(公园)及易燃易爆场站门口50米范围内;2019年至2020年着重打造的北京路、一环路、滇池路、彩云路、龙泉路等62条重要城市道路。
05
“相对禁止区域”“引导区域”是哪些?
指绝对禁止区域之外的其他城市次干道、距居民区一定范围之外的城市空地、待开发地块以及不具备通车条件的断头路,城郊接合部日间使用但夜间空置的场地,不影响人车通行的小街小巷。
部分来源:昆报头条
8099999记者报道
编辑:马春燕
编审:林帅超
终审:唐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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