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2022)闽0582执1627号一案中,被执行人唐九发、唐韶山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一直逃避执行。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1
晋江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被执行人:唐韶山
涉案金额:477.5万元
身份证号:3505821974****1012
执行案号:(2022)闽0582执1627号
家庭住址:晋江市池店镇唐厝村东区7号
悬赏期限:半年
悬赏内容:被执行人下落
2
晋江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被执行人:唐九发
涉案金额:477.5万元
身份证号:3505821996****1032
执行案号:(2022)闽0582执1627号
家庭住址:晋江市池店镇唐厝村东区7号
悬赏期限:半年
悬赏内容:被执行人下落
悬赏金额:60000元
悬赏有效期限: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9月16日止
举报联系电话:0595-82033093
奖励方式:提供被执行人唐九发、唐韶山下落并促成人民法院成功拘留被执行人的(以悬赏有效期间内首次实际收押至拘留所为准),每拘留一个人,申请执行人一次性支付悬赏金人民币3万元,悬赏金由晋江市人民法院代为发放。
本院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的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同时本院提醒,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来源 | 晋江市人民法院
编辑 | 陈月燕
审核 | 黄昌木 张镇业 陈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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