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被强制执行后,如果有工资或者退休金的,都会被冻结和划扣,只要一被冻结,你需要马上向法院提出申请生活费,越快越好。

按照法律的规定,冻结被告的工资或者养老金,需要保留对方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抚养家属的必需的生活费用。

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但是法院在执行的时候,有很大差距。

一是必须是你要自己申请,如果你申请,法院不会给你留什么生活费。第二,发放生活费不是每月发,一般是一年一发,并不是从冻结你的账户那天起开始算,而是从执行局接到你的要求生活费的申请后,经过会议研究,给你发了执行通知的那个月开始算。

比如,法院冻结你的工资是2022年1月1日开始,你在2月1日就向法院提出了要求发放生活费的申请,法院执行局在接受你的申请后,不会马上开会研究你的问题,随便一拖就是几个月或者半年,到了2022年的10月1日才给你批复了你的申请,那么,法院给你发生活费,是从2022年的10月开始,也就是2022年给你发的就是10月--12月共计三个月,你要说,你们已经冻结了我一年的工资,要给我发一年的,法院告诉你,没有那个规定,第二年的10月1日再给你发一年的。

这就是为什么我说,只要工资一被冻结,你得马上向执行局提出要生活费的申请,提交以后,要抽空去催,就说自己生活困难,他们早一个月研究,你就能多领一个月的生活费,多负债人来讲,有时候几百元都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规定,冻结被告的工资,除了要保留被告的最低生活费,还要保留被告家属的生活费,实际法院在执行上,是根本不考虑被告的生活困难的,也不会给你留那么多的钱。

比如,被告张三,被冻结的工资是3000元,家里一个老母亲,一个没有职业的妻子,二个正在上学的孩子,当地的低保标准是每月600元,被告住的房子是租的,那么,法院是否要给被告留600x6=3600,再加房租呢?

很明显是不可能的,法院最多能给你保留你个人的低保600元,再给你的妻子600元,共计1200元,房租别指望,那你要说,我的孩子怎么办?法院会说,已经给你留了,都给你了,你拿什么还别人的钱?

无论你是在职的还是退休的,只要你有工资,法院就会扣,法院扣你的工资,也不是每月去扣,你的其他银行账户过了一年被解冻了,但是他们会一直冻结你的工资账户,到了一年,会把你这一年的工资账户的所有的钱一次性先划到法院的账户,然后再从法院的账户给原告转账。

你要领自己的生活费,得自己带身份证到执行局去领,一年领一次,是年底领,可不是提前一年领。

假如你人在外地,不方便到当地执行局去领生活费,可以找你的亲戚或者朋友,给他写一个委托书,委托他去给你代办,委托书上要写明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你的银行账号,这个账号的开户行名称,加上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三张,委托书一定要打印后自己签字,再在你的名字上按你的手印。

等到你哪一天把原告的欠款和利息都还完了,案子结了,你的这个工资账户才能恢复正常。

当然,如果中途原告撤诉了,那就把你解放了,但是这样的情况一般很少。

有些人说,欠的钱没有还完,结果原告死了,是否就把自己解放了,那你就高兴的早了,原告要是死了,法院会追加原告的接班人,照样一直执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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