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七人丧命一家被灭门一个两岁女孩被勒死,已经是人神共愤令人发指。即使如此主流对于劳荣枝的两个辩护律师以及名誉权律师并没有无端指责,他们理解律师的辩护才能更好的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后来舆论逐渐发生变化,对于该案律师的指责与日俱增是因为他们的言论出现了重大问题,这不仅仅是法律问题,甚至根本就不是法律的问题了。二审开始后劳荣枝的几个律师表现大相径庭,但并不是每个律师都受到了指责。相反,对于刘昌松律师和赵德芳律师为何就极少有批评呢?因为他们就只是做法律事务,从法律角度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即使当事人是个罪犯也是要保证其合法权益的。这一点大家都理解,并不是像极少数几个人说的那样普通人不懂法律,要相信律师的公平正义。普通人尽管不懂法律但他们懂朴素的公平正义,他们懂大是大非大原则。况且对于劳荣枝案个别律师的批评根本就不是因为他们的辩护,而是因为非辩护问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辩护工作中劳荣枝的律师根据法律法规去工作无可厚非,主要是在舆论宣传方面吴丹红律师和熊达律师存在严重的问题。自从劳荣枝的律师开始对劳荣枝的过往以及其家庭背景社会评价深度介入的那一刻起,大家就对律师的方向和动机产生了严重质疑。从劳荣枝过去是温柔善良的,到劳荣枝的哥哥当过兵救过人拾金不昧,再到劳荣枝的姐姐被邻居碰破头自己花钱治疗,又到左邻右舍认为劳家是老实本分人家,还谈到了同学朋友对劳荣枝年轻时代的感觉等等。这些和劳荣枝案有必然的关系吗?律师对劳荣枝案是辩护,不是搞社会调查,更不是Z审。再说,既然是如此细致的调查为何没有调查劳荣枝任坐台(小姐)期间的单位和同事呢?为何没有调查七个被害者的家人呢?这些不够重要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熊达律师和吴丹红律师工作重心从辩护转入到宣传和社会调查以后昏招不断,不胜枚举。吴丹红律师提出的劳荣枝堪比江苏铁链女、以及劳荣枝不该乱说,如果什么都不说就判不了死刑。江苏铁链女是一个类似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完全是一个没有辨别能力没有完整的思维能力更没有自救能力的任人宰割的受害者弱者。劳荣枝是一个屡战屡胜从无败绩的强者,一战打败了法子英前妻,二战致七人被害一家灭门,第三战历时最长成功潜逃二十年观画养狗谈恋爱。并且劳荣枝和法子英共同犯罪期间有兼管财务,银行支取受害者钱款时完全具有携款潜逃脱离法子英的机会。并且中间数次的离开和举报机会,她都不做,江苏铁链女有这本事吗?再说,铁链女本身是无罪的无辜者,劳荣枝无罪吗?这两人哪里有可比性呢?把劳荣枝一个杀人恶魔和无辜受害江苏铁链女相提并论难道不是对铁链女的侮辱和又一次伤害或利用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吴丹红律师提出的抗拒有理则更是荒谬,甚至有反坦白从宽政策的重大嫌疑。他提到如果劳荣枝什么都不说就判不了刑,当我第一次听到一个政法大学的副教授一个证据学专家在网上公开发表这一言论时我震惊了,我以为坦白从宽废除不用了呢,这样的言论正常吗?这是面对全网全社会公开传授对抗技巧吗?我记得律师应该是辩而不是教啊!

再来看看熊达律师的潜逃实用正确论,熊达律师:今天的舆论局面证明了劳荣枝逃亡不自首的行为是对的,尽管最后熊达律师又做了简单补充说明他个人其实是支持自首的,但是其潜逃正确并实用的理论已经人尽皆知,他已经从实用角度公开认可劳荣枝潜逃正确,这是非常可怕的言论,也是极其危险的言论,难道这又是教而不是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吴丹红律师和熊达律师的辩护是正常的,网友诟病并非是因为辩护。最危险的是他们的言论非常可怕,具有普遍的影响力,不仅不认可坦白从宽反而鼓吹或树立抗拒有理潜逃正确。这已经不是法律问题了,这是立场问题大原则问题了,政法大学和律协并没有对此不当言论指出错误,我更加感到忧心忡忡,这样的言论已经完全脱离了辩护的轨道,严重的变味跑调离谱,是砸锅掀桌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