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江西九江)网站消息,近日,江西省九江市交通运输局对九江市正龙运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九交罚〔2023〕010304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九江市正龙运输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九交罚〔2023〕01030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擅自改装的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

违法事实:

使用擅自改装的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5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15

处罚机关:

九江市交通运输局

九江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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