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生命?学术界的不同学科、不同学派对此都有各自的认识和见解。《不列颠百科全书》对生命的定义是:生命是由许多相互关联的有机反应的开放系统所组成。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命也是一个不断发展和认识的过程。他们认为生命是作为生物的本质属性而抽象出来的一个概念。随着科学的不断发展,在生物学界对生命的认识也逐渐深入,先后形成了蛋白质为中心的生命观、蛋白质合成中有遗传控制中心的生命观等。

现代生物学阐明:生命是蛋白质和核酸的复合体系存在方式,它具有不断自我更新、繁殖后代以及对外界产生反应的能力;而在法律学上,则认为生命是动植物或有机体的存在状态;在人类心理学上,认为生命即意识到的自我,从婴儿期开始缓慢发展。现代医学对生命也有多种定义,具有代表性的界定包括:

1.活着的状态;由新陈代谢、生长、繁衍以及对环境的适应所表现出来的特征;动植物器官能完成其所有或部分功能的状态。

2.有机体的出生或发端到死亡之间的时期,从生理学上看,完整的生命起始于胎儿,终结于死亡……

3.将生命物体(动、植物)与非生命、非有机的化学物或己死的有机物区别开来的特征的总和。

亚里士多德从有机体的功能与意义上来界定生命:“生命这个词可以在多种意义上被述说,只要以下任何条件存在,我们就可以说这一事物有生命,如理智、感觉、位置上的运动和静止,或者摄取营养的运动以及生成与灭亡等。”《哲学大词典》认为生命是“蛋白质和核酸的复合体系存在方式。

一种特殊的、高级的、复杂的物质运动形式……根据现代生物科学的研究成果,生命起源首先由无机物生成有机小分子,由有机小分子形成生物大分子,生物大分子组成多分子体系,最后发展为原始生命。生命是主要由核酸、蛋白质大分子组成的、以细胞为最基本单位的复合体系的存在方式。”在生命哲学中,生命被认为是“世界的、绝对的、无限的本原,它跟物质和意识不同,是积极地、多样地、永恒地运动着的。生命不能借助于感觉或逻辑思维来认识,只能靠直觉或体验来把握”。

由此可见,从广义上来说,生命就是世界上生物体的基本系统性、有机性的存在状态,而从日常狭义的范畴来看,是指动物性的生命,特别意义上,就是专指人的生命。相对于其他生物来说,人的生命具有自我超越、自我改造和自我实现以及独特的类本质。

人的生命不仅表现在生物性上,还表现在人的生命不断地与生存环境之间进行物质的和价值意义的交换,改变和支配着自身生存环境,并且,人的生命具有意识性,能进行思维创造,进行有目的的实践活动,并在在社会实践中不断地丰富自己的生命,在超越中不断完善对生命的精神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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