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的监护责任范围内,如果孩子出了安全事故,父母是最大的责任人,小孩子对这个世界认知不够,往往做出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蠢事,不能寄希望于别人看护,父母应该自己做到合格,发生事故后索赔再多钱也没意义。
3月17号讯,甘肃平凉一名小学生在一处堰塞湖溺亡,5名同伴却隐瞒4小时不告诉家人,受害者父母将另外5名孩子监护人告上法庭,索赔92万余元,法院一审判决5名孩子家长赔偿8万余元,双方均不服上诉,二审维持了一审原判。
朱先生是甘肃平凉人,9岁的儿子果果和同村的五个小学生,一起出去玩,最大的才11岁,村子背面有一处山沟,因为山体塌方后形成了堰塞湖,湖内的积水深度有1.2米,水下全是淤泥,果果在湖边遭遇了溺水。
其他孩子看到后都以回家叫人施救为由离开了,直到事发下午5点左右,果果的家人才开始寻找,但一直找不到果果,其中一名玩伴这时候才说出了果果在堰塞湖溺水的事情,等家人赶到,果果已经溺亡。
尸检结果显示,果果系溺水身亡,但朱先生和家人对这个结果有异议,因为涉案的5名小学生都是未成年人,警方对朱先生下发了不予立案的通知,2021年5月份,朱先生和家属将果果的5名玩伴及其监护人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共计92万余元。
平凉市崆峒区法院一审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果果落水是其他5名孩子推搡所为,主要的责任在父母监护不力,同时5名玩伴的隐瞒对本案发生具有一定责任,所以判决5名被告人家属赔偿朱先生一家8.6万余元,驳回朱先生的其他诉求。
一审后双方均不满上诉,3月3号,平凉市中院进行了二审,其中2名被告家属参与了庭审,其他3名被告家长未参加,2名被告家长认为,果果并不是他们孩子叫出去玩耍的,孩子们也没有对果果实施侵权行为,不应该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但双方均没有提交新的证据,平凉市中院认为,果果和其他5人去堰塞湖玩耍,期间不幸溺亡,主观上其他5人没有希望或积极追求本案发生,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推搡拉扯行为,家属认为果果是被他人推搡入水的事实缺乏证据,5名小学生未能采取与其智力,年龄相适应的救助行为,放任了本案事实发生,具有一定责任,所以维持一审原判。
朱先生称,对于这个结果,自己感到遗憾,他将会继续申诉索赔,这个案件怎么判都无法让双方满意,首先没有同伴侵害的证据,如果是果果意外溺亡,朱先生一家才是最大的责任方,小学生也没有救助的能力,作为父母一定要看护好自己的孩子,不要总寄希望别人,否则后悔都晚了,对于这起案件您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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