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为广告信息

为保证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按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现将威宁县2023年度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内容:实施高炮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包括防雹和增雨。

二、作业时间:全年全天候天气符合作业条件且经航空管理部门确认的时段。

三、作业区域:威宁县所辖空域。

四、作业装备:65式双(单)管37高炮、火箭发射系统。

五、弹药残骸及处理办法:65式双(单)管37高炮发射的炮弹在空中催化后自爆,火箭弹在空中催化后弹体残骸随降落伞落到地面,弹药残骸(火箭弹弹体)下落对环境没有污染。

如发现弹药残骸或火箭弹体残骸对人造成伤害,对物造成损害,请及时与威宁县气象局联系(联系电话:0857-6223100,6222696)。

特此公告

威宁县气象局

2023年3月17日

编辑:杜 雍 ▏责编:李云侠 ▏编审:何 欢

终审:叶启伟

新闻邮箱:26044452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