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强,男,1971年5月1日出生,汉族,法律硕士研究生。1988年8月参加工作,200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9年8月30日任义马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兼任第二检察部主任。个人近年来荣获三等功5次,2021年带领团队荣获全市检察机关集体三等功。

李国强同志视检察事业为生命,视服务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为己任,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检察战线上勤勤恳恳,开拓进取,廉洁奉公,呕心沥血。其办理的民事案件连续两年提请市院抗诉获得改判,收到群众感谢信两封、锦旗一面;2022年,在李国强同志的带领下第二检察部在虚假诉讼系列案件监督中,创新办案模式,通过数字赋能检察监督,运用大数据思维,构建大数据模型,对法院民事裁判文书数据筛查比对,发现一批利用法院民事调解和强制执行,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向法院发出再审建议,均得到法院采纳。通过办理该案,形成了“3+2”监督模式即三查两联动模式,同时自主研发“法眼”虚假诉讼智能辅助排查系统,该案被评为2022年度三门峡市院典型案例。

2020年办理的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被作为全省检察机关4起保护耕地案例之一,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第三批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例;2021年办理的一起行政诉讼监督化解争议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数位居全市前列,办理的督促整治耕地排涝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院评为乡村振兴典型案例。

李国强同志心系人民,能动履职护民生。针对几十年堆放形成的生活垃圾场,严重影响人居环境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问题,李国强带领公益诉讼干警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综合执法,在清运垃圾、拆除违建的同时,及时修复生态,由昔日的垃圾堆变成现在的幸福里,推动解决长期困扰人民群众的老大难问题,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李国强同志以“河长+检察长”联动机制为依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清理河道违章建筑工作中,找准社会治理的堵点、人民群众的难点,对于因拆除违建导致群众生产经营受到影响,当事人不配合拆迁,以致行政机关无法履职的情况,积极协调各方进行磋商。一方面积极帮助当事人解决民生民利问题;另一方面督促多个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协作,有序有力推进公共利益的维护。督促拆除违建6647平米、清理河道内垃圾1300余立方米、清除河道内阻碍行洪树木12000余株,取得了明显的生态成效、治理成效、社会成效,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来源 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 滢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