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邦靖
韩邦靖(1488~1523年),字汝度,号五泉,明朝邑县(今属大荔县)人,南京兵部尚书韩邦奇之弟。十四岁时,在乡试中考中举人。正德三年(1508年),与兄邦奇同榜考中进士,授职工部主事。后晋升为工部员外郎。正德九年(1514年)正月十六日,突然一场大火,将乾清宫烧毁。由于起火原因不明,一些人猜测,是朝政有失,上天降火,予以警告。韩邦靖就借此向武宗上书,谈朝政的缺失,言词甚为激烈。武宗大怒,将他下入诏狱。给事中李铎等为他说情,才保住了性命,被削职为民。正德十六年(1521年)三月,武宗死。四月,武宗堂弟朱厚熜即位,是为世宗,年号嘉靖。
明世宗即位不久,起用了韩邦靖,任命为山西左参议,分守大同。嘉靖二年(1523年),山西灾荒严重,甚至发生人相食的现象。韩邦靖奏请动用国库钱粮,救济灾民,上司不准,又上疏千余字,也毫无回音。他气愤至极,递上辞呈,不等批准下来,就动身回乡,当地军民夹道泣送。韩邦靖回到家中,便一病不起。以往,其兄邦奇曾在家养病,一年多不能起床,期间,邦靖亲自为兄尝药,奉送饮食。到邦靖患病期间,邦奇也日夜侍奉,伤心流泪,三个月衣不解带。但邦靖的病情没有好转,不久便去世了,年三十六岁。在邦靖丧期,邦奇身穿孝服,只吃素食,不沾荤腥。直到丧事终了,他仍坚持如此。乡人感于他们的兄弟情义,为他们立下《孝弟碑》。不久,韩邦奇又任山西参议,到了大同。当地人得知邦奇为邦靖之兄,都纷纷出来迎接,伤心落泪,韩邦奇看到此情此景也忍不住哭泣,思念亡弟。
韩邦靖所著《朝邑县志》与康海的《武功县志》,同为明代陕西地方志中的代表作品,在中国方志史上有相当地位。清代著名学者王士祯在其所著《池北偶谈》一书中,将《朝邑县志》列入秦中名志,即史称的明代陕西八大名志之一。此志被收入《四库全书》。《四库全书·总目》在介绍它时说:“古今志乘之简,无有过是书者,而宏纲细目,包括略备。盖他志多夸饰风土,而此志能提其要,故文省而事不漏也。然叙次点缀,若有余闲,宽然无局促束缚之迹。”后人翻印不绝,流传版本多达四十余种。韩邦靖所著《韩五泉诗集》,也收入《四库全书》。
张光孝
张光孝,生卒年不详,明华州故县里(今华州区杏林镇故县村一带)人,字惟训,号左华山人,《华州志》的编撰者。
张光孝出身于书香门第,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以第二名举人,授河南西华县知县。西华县城为土城,遇水灾易毁,且修而复颓,百姓为之苦扰。张光孝改修为砖城,减轻了水患。西华县有一姓王的读书人,被诬告成罪。张光孝竭力为其辨冤,使此案得以平反,但他却因此受到上司忌嫉。按察使傅霖与人谈论文章,常显示自己的作品,唯独张光孝不作阿谀之词,引起傅霖怨恨。以后,张光孝终因得罪上司而被借故罢职。归乡后,他绝意仕途,潜心著述。一生著作颇丰,计有《华州志》、《西渎大河志》(六卷)、《三边人物列传》、《理学名臣传》、《左华文集》等。这些著作中,他精心结撰之作,最脍炙人口的是《华州志》。
明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华州曾编有一套志书。但此志缺略甚多,考证不详,且至张光孝时,岁时已久,亟待重修,张光孝遂以修志为己任。他稽古籍,访耆老,踏山川,经过三十年的采辑编撰,志稿才成。隆庆六年(1572年)经华州知州李可久裁正后刻印。这就是流传至今的明《华州志》。此志体例严谨,资料丰富,说实道有,文简事赅,为明代陕西名志之一。清代学者王士祯在其所著《池北偶谈》卷十一《秦中诸志》一文中,将此志列为陕西名志,为明代陕西八大名志之一。
孙丕扬
孙丕扬(1531~1614年),字叔孝,号立山,明富平县流曲镇南街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进士。初授行人(掌传旨、册封等事),因严嵩当权,辞不就任。四十五年(1566年)升御史,巡察了顺天(京畿)、居庸关、淮安、扬州等地,与邹应龙等揭发武英殿大学士严嵩之子严世蕃不法,朝野大快。巡察江北地区,有“发奸如神”之誉。任大理寺右丞,因弹劾首辅高拱,落职候勘(审察),后高拱被罢免,孙丕扬起复原职。万历元年(1573年),升右佥都御史,检查边防关隘,增修敌楼三百多座,筑边墙(长城)万余丈。因拒绝为权宦冯保修建牌坊,违忤首辅张居正,托病引退。万历十二年(1584年)后,朝廷以孙丕扬治边有功,升副都御史。万历十五年(1587年),河北各省大饥荒,孙丕扬曾把富平、蒲城、同官(今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一带灾民充饥的石粉,进呈万历皇帝。谏言宽赋节用,罢额外征派和不急之务,以救民命。万历皇帝感纳其言,颇有减罢。
不久,任刑部尚书。已往狱中
有许多长期得不到判决的囚犯,由于文书案卷处理传递缓慢,有些囚犯没有等到判决就死于狱中;加之旧规五年才检查一次刑狱情况,所以许多冤案无法及时申诉。孙丕扬决定刑部、大理寺各置籍,案件刑部受理后,次日即交大理寺审实,再次日即报刑部。各省每年春季开始,按察司审理省城案件,同时派监司下州县督理地方案件。所有积案逐个审察,完成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夏月。轻犯当即处理,重犯上报刑部。又书面建议省刑、省罚各三十二事。经过这番整顿,一时刑狱大减。流传至今的“孙丕扬,不转堂”,便是民间
对他整顿刑狱的称赞。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孙
丕扬拜吏部尚书,不徇私情,百僚不敢以私请托。在官员选拔、晋升等问题上,他为了抵制权贵干扰,创立了掣签法,任官员当堂抽取,一时盛称无私。万历三十八年
(1610年)九月,年已七十九岁,大计(审核考诠)外吏,升、迁、奖、惩都很得当。又上疏推荐退隐林下的贤能如沈鲤、吕坤、顾宪成、赵南星、冯从吾、高攀龙等四十多人。孙丕扬一生廉直严法,晚节自持益厉。归乡后,家居二年卒,年八十三岁。赠太保,谥“恭介”。葬于流曲镇北。
孙丕扬的一生除了在政治上有所作为,他还主纂了《富平县志》,明万历十二年(1584年)成书。该书卷前有刘兑(富平县知县)、孙丕扬的序、叙,全书共十卷,约五万字,内容依次为图考、地形志、建置志、祠祀志、官守传、乡彦传、选举志、田赋志、习俗志、沟渠志。高峰编著的《陕西方志考》称其“文笔典雅,词采风流”,为明代陕西八部名志之一。有明万历十二年刻本,四册,《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千顷堂书目》著录,今藏中国国家图书馆、中国科学院图书馆、天津图书馆、美国国会图书馆。又有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刻本,流传较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