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比三争”践行动|市住建局召开“公布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计划”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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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市住建局召开“公布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计划”新闻发布会。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斌介绍我市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计划相关内容。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科长肖铁、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三级主任科员廖溢、袁州区凤凰街道党工委书记张耀亮现场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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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当前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宜春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落实“二十大”精神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制度”的指示要求,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列为政府十大民生实事。2019年以来,全市已实施535个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累计投入资金33.6亿元,12万户老旧小区业主的居住环境已经得到了改善。2022年我市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64个、44504户,完成投资11.3亿元。鸿运小区、教苑小区等一批改造后效果明显、富有特色的项目已作为我市的典型案例报送省住建厅,其中鸿运小区于11月23日接受了省市人大代表们的视察。2023年我市启动了147个、3.7万户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

为了开展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我市主要做从以下几方面发力。

1.领导重视高位推进。一是市“四套班子”领导亲自抓落实,5月4日市委书记于秀明、8月11日市长严允、7月5日市人大主任李宁、6月7日市政协主席袁川等领导赴老旧小区改造现场调研,听取老旧小区改造专题汇报,协调解决老旧小区相关问题,对老旧小区改造提出具体明确的工作要求。二是把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民生实事、“三比三争”工作进行考核。每月一调度、一排名,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实行约谈,强化老旧小区改造的压力和动力。

2.多方筹资保障改造。我市不断完善多元化的资金筹集渠道,把握当前国家政策机遇期,积极协助办理项目手续,积极向省级以上发改、财政等部门申报资金支持,拓展国开行、农业发展银行等国家政策性银行的支持。进一步积极通过银行贷款、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支持项目改造,支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或一般债券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2年宜春市累计投资资金11.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9亿元、国家发改委资金4.0亿元、省级专项补助资金3398万元、发放政府专项债1.83亿元、使用社会资本2.48亿元、居民出资1200万元、市级及以下财政出资6784万元。

3.科学谋划听音百姓。一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新闻发布会、新媒体宣传等方式,提高了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知晓度,提升了广大居民群众对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的认知度,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起到积极影响。二是注重发挥居民的作用。通过社区广泛宣传,党员带头宣讲,激发居民参与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充分让居民参与改造方案制定工作中,形成共商共治的旧改工作局面,巩固改造成果。三是扎实做好群众工作,通过上门耐心劝导、加强普法宣传、完善物业立法、秉持公平公正等措施,稳步推进违建拆除。四是尊重居民意愿,坚持“一区一策”。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各小区实际,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因地制宜制定改造方案。强调改造实效居民说了算。在后期效果方面,由业主参与评价,改得如何,效果怎样,业主说了算。

4.部门联动多方配合。一是组织各地住建部门和街道社区对小区内居民反映的急、难、愁、盼的居住环境问题进行前期摸底,按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对小区进行划分,提前做好“一清、七改”方案设计。二是市住建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对中心城区每个改造小区安排一名干部挂点帮扶指导,并进行周调度、周督查、月通报,积极对接财政、发改以及金融部门争取资金支持。三是相关部门优化办事流程。综合执法部门对老旧小区进行“两优一简”,发改、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等部门,对项目报建、验收等手续进行联合审批、多验合一、一事一议、特事特办,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四是管线单位联合行动。在市住建部门的精心组织下,供电、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管线单位结合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在全省率先推行弱电管线综合整治,拆除光缆1550公里、新架1100公里、熔接20万户,一举清理了盘踞城区30多年的“蜘蛛网”“爬山虎”,进行相关管线规整和下地,有条件的实施“四网合一”。

5.把好关口强化监督。一是制定考核目标。明确10月底前项目全部开工,11月底前列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全部完工,12月底前项目完工率达到75%,12月底项目实际完工率达到97.6%。二是科学谋划定项。通过2019年至2022年四年的旧改工作积累,总结规划不科学、技术不成熟、考虑不周全等问题,并对这些问题和不足进行了优化,既节省了成本,又突出了特色,既花了心思、又出了新意。三是严格工程管理。建立现场督导制度、通报和督办单制度,将改造工作纳入市政府督查考核重点。四是加强安全监管。要求对每个改造小区实行专人负责,并进行夜间巡查,同时安排工作人员加大对改造项目质量安全巡查力度,对重点部位重要工序加大检查频率,及时排除质量安全隐患。

6.监管并重巩固成果。老旧小区不仅要改好,更要管好,宜春市以物业全覆盖工作为契机,要求改造后小区的所属街道社区要做到“改、管”齐抓并重,要求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结合基层党组织的建立,积极引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引进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共同维护改造成果,促进小区改造后管理、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目前全市已有231个改造后的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63个小区改造后成功引入了专业物业服务企业,中心城区的老旧小区都实现了物业全覆盖。

2023年我市启动了147个、3.7万户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当前均已完成项目设计、财审等前期工作,有部分项目已经开工建设。下一步,我们还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1.统一思想,强化旧改工作认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政府民生实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感。抓住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生活条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的牛鼻子,提高站位强意识,守正创新强导向,凝心聚力强效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2.狠抓督查,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完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督导制度,采取周提醒、月调度、月通报的方式,督促进度滞后的县市区加快项目建设速度,确保在建项目如期开工、如期完工。指导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切实加强项目施工监管,狠抓旧改项目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

3.强化管理,巩固提升改造成果。改造后的小区要及时引进物业进行管理,逐步推进物业全覆盖,积极发挥社区、物业和业主三方协同治理作用,提高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和基层治理能力,筑牢长效管理基础;把老旧小区改造与“红色物业”创建紧密结合,以党建促共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巩固提升改造成果。

4.多元投入,广辟渠道筹措资金。积极拓展改造资金来源渠道,采取争取上级专项补助、居民自筹、引进投资等多种方式,广辟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老旧小区改造轻重缓急和资金筹措进度,对老旧小区改造制定计划,分步实施,陆续推进,同时加强对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管和审计。

党的宗旨是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住建部门也将紧紧围绕这个目标,继续抓好老旧小区改造这项民生工作,为宜春人民居住环境的改善和提升作出更大贡献。

答记者问

1、请问当前我们宜春哪些小区符合老旧小区改造范围?需要达到什么条件才可以申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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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斌:感谢这位记者朋友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目前国家、省级 、市级出台的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中,都对改造范围有明确定义。 城镇老旧小区主要是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各个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国家年度计划申报要求,逐步将2005年底前建成且亟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计划。 这里我还要特别解读一下,根据省级政策要求,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宅),以及居民自建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改造范畴。

目前,我市改造的老旧小区基本都是2000年以前建成的小区,“十四五”期间,将逐步把2005年底前建成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又符合条件的小区纳入改造计划。申报的基本程序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年度改造计划后,将项目清单报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审核汇总后上报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争取列入国家计划。

2、请问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的资金是如何筹措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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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科长 肖铁:自2019年以来,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已累计投入资金33.6亿元,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渠道进行筹措。

一是争取上级补助。自2019年以来,各地积极争取发改系统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财政系统的专项补助资金支持,据统计,全市累计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0.3亿元,主要支持小区基础类的改造内容。

二是地方配套支持。市本级以及各县市区分别结合自身状况,采取了一系列的支持措施;比如,中心城区已经出台政策,由市财政拿出1亿元资金进行奖补。利用金融机构对老旧小区的政策倾斜,各县(市、区)发行政府专项债超6.5亿元。

三是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原产权单位提供一定的改造资金支持(国企和一些有能力的其他单位),努力打造一些完善类和提升类小区;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支持以“平台+创业单元”方式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服务新业态,对在老旧小区改造中,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事项给予税费减免的支持政策。

四是推动居民自筹。根据国家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有关政策要求,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包括引导居民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鼓励居民结合小区改造进行户内装饰装修、家电更新。

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请问我市是如何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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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廖溢:我市通过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保障性安居工程包含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公 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内容。

截止2022年底,全市已实施改造老旧小区535个,涉及12.2万户、1281.9万平方米的改造工作,其中中心城区158个小区、4万户; 改造城市棚户区危旧房25.6万户,其中中心城区10.7万户; 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2127套,其中交付使用536套; 建设公共租赁住房6.95万套,其中中心城区1.5万套,基本实现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有所居”梦想。

2023年我市计划启动老旧小区改造147个、3.7万户;开工棚户区改造7566套,基本建成2600套;开工(筹集)保租房6683套;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3530户。

对已有住房的家庭,通过老旧小区改造与棚户区改造提供住房保障;对无房的本地居民与在城镇稳定务工群众,通过公租房实物配租或发放租赁补贴提供住房保障;对新青年、新市民、普通进城务工群众,通过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提供住房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宜春市作为全国“公租房”APP试点城市,市本级所管理的公租房全程通过“公租房”APP线上申请、线上审核、线上配租。申请家庭可自行在“华为商城”或“ios商城”中搜索并下载“公租房”APP,APP首页可查阅申请条件、使用说明、下载申请表格等。

4、请问在老旧小区在具体改造过程中,会征求居民意见吗?又是如何调动居民积极性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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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耀亮:大家好! 我是袁州区凤凰街道党工委书记张耀亮,下面由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在小区改造前期,街道与社区干部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小区改造的设计方案必须充分尊重民意,反复修改,优化方案。在改造过程中,为提高居民参与小区改造的热情,我们充分发挥了小区内党员、居民代表、业主委员会的作用,邀请他们全程参与小区的改造监督。针对居民提出的诉求,会及时与住建、设计等部门一起到现场协商解决。就我辖区小区改造来说,鸿运小区作为开放式小区,小区内部外来车辆往来频繁,车辆乱停乱放现象非常突出,小区有效管理缺失,对居民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在了解居民的诉求后,我们召集小区业主代表、楼栋长、党小组长召开会议,就成立业主委员会、引入物业化管理、加装门禁监控、车位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研究讨论,最终形成改造方案。

此外,在小区改造中,我们邀请业主代表参与进来,共同抓好安全和质量监管工作,及时消除施工安全隐患。由于小区改造各项工程的推进有一定的时间周期,为最大限度减少对居民生活的不便,我们也提醒施工单位必须对改造的全过程进行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做到机制完善、工期合理。特别是对工程改造期间出现的断水、断电、道路堵塞等问题,我们都提前告知小区居民,及时回应居民诉求,并优先研究解决,最大限度减少对居民正常工作生活的影响。

来源: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