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原文: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出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意见,推动破解劳动关系难认定、工伤无赔偿、社保零缴纳等问题,让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等新业态从业者有尊严、有保障。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在接受南方财经全国两会报道组记者专访时提到,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在苏州中院设立全国首家专业化劳动法庭,探索推进劳动争议审判专业化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在线解读民事审判护航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工作举措与成效时提出,批准设立全国首家专业化劳动法庭,为新业态劳动者撑起法律“保护伞”。

近年来,苏州劳动法庭坚持保护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与促进平台经济有序发展相结合,切实为新业态劳动者撑起法律“保护伞”。

权益保护的展示窗口

“注册APP时,都得按软件提示录一句‘我要成为个体工商户’,结果一出事就成平台甩锅的理由。”外卖骑手蒙某没想到,自己经历的个案为司法实践回应新型用工模式提供了范本。

以“小案例”凸显“大守护”,苏州劳动法庭率先发布8个涉外卖骑手、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典型案例,在全国范围内及时作出司法裁判回应,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社会各界好评。

最高人民法院数次点赞苏州劳动法庭二审审结某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注册个体工商户而规避其用工主体责任案,评价该案是“司法回应新型用工模式的优秀案例”。该案入选“2021年度中国社会法十大影响力事例”,在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成为灵活就业领域劳动者权益保障热议话题。

规则探索的实践基地

在全国率先制定涉新业态从业人员民商事案件归口审理规则,将一方当事人系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以及与新业态从业人员履职相关的侵权责任纠纷、合同纠纷归口由基层法院专门劳动审判机构负责一审审理,上诉案件由苏州劳动法庭审理。

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稳定就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劳动审判职能服务保障稳就业的十二项措施》,支持劳动者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支持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灵活用工,引导平台企业与劳动者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保障新业态劳动者合法劳动权益,促进新业态健康规范发展。

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等八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做好苏州市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苏州实际,从形成合理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快递员合理劳动报酬、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加强快递员职业安全保障等12个方面,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各部门责任,切实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

专业化审判的试点平台

立足苏州劳动审判工作实际,推动审判机构专门化、审判人员专职化、审判工作专业化。在全国范围内聘请15名权威专家学者与知名实务人士担任智库首批特聘专家,组建苏州法院劳动人事审判专业研究会,为法庭专业化建设发展、把握国内外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理论研究前沿、新业态用工等新型案件规则提炼等提供智力支持。

围绕新业态新经济新模式对传统劳动法律体系与社会保障政策法律提出的新课题,举办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法律关系研讨会,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司法建议,加强规则探索。苏州中院课题组撰写的《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法律关系界定的调研报告》得到最高院领导批示肯定,报送涉新业态劳动关系调研论文、调研课题多次获奖。

依托专业优势,延伸审判职能。苏州两级法院联合人社局、总工会共同针对苏州大市范围内的新经济业态企业开展用工体检与用工风险防范提示等法律服务,帮助新就业形态企业增强用工纠纷态势把握与早期预防、诉前“治愈”能力,稳定生产经营,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下一步,苏州劳动法庭将进一步加强司法应对,充分把握新就业形态下的社会发展特点规律,尊重各种劳动形态和各类劳动者,切实维护各类劳动者合法权益,充分保障平台经济健康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