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科技网讯,3月15日,梅州市人民政府对《梅州城区厨余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9日。
方案提出,梅州市要成立城区厨余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市政府副市长担任组长。梅江区、梅县区人民政府要细化工作方案,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及工作专班统筹兼顾, 突出重点,确保厨余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
梅州市厨余垃圾分类实施范围为:城区各类居民区;各类酒楼、餐厅、饭店等餐饮机构;各类肉禽、水产、蔬菜等农贸市场;各类党政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区和建筑工地食堂;各类幼儿园、中小学校、中专院校和职业学校等文教区食堂;各类医院等医疗机构食堂。
方案提出了梅州市厨余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要确保梅州城区厨余垃圾有效分类收运处理,做到分类准确、应收尽收。至2023年6月底,实现梅州城区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处理量月均达到900吨(其中:梅江区540吨、梅县区360吨);至2023年12月底,实现梅州城区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处理量月均达到1800吨(其中:梅江区1080吨、梅县区720吨);从2024年1月起,实现梅州城区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处理量月均保持在1800吨以上(其中:梅江区1080吨、梅县区72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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