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关注〕湖南株洲大石桥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招标公告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人:株洲兴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金额:6551.0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株洲大石桥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采购,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湘发改许[202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株洲兴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株洲大石桥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采购
2.2项目地点:株洲高新区
2.3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110千伏变电站,变电容量3x63兆伏安(本期1x63 兆伏安 ),新建 110 千伏架空线路 2.05公里(折单长度 3.85公里),新建110 千伏电缆线路 0.11 公里。
2.4 投资估算:6551万元
2.5资金来源:株洲兴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2.6招标范围:
勘察服务: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所有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原地形测量、竣工测量、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的补充勘察等),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含配合勘察报告审查机构审查完毕)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设计服务:完成本项目所有设计任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负责现场施工技术指导服务,直至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具体设计要求详见招标人下发的《技术规范书》。
2.7服务期限:3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行为而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3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提供2020年至今投标人须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不少于2项。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4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020年至今担任过与招标项目相同及以上电压等级类似工程设总(项目经理)或主设人经历。
3.2.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工程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只接受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应详细写明各成员职责分工,工程范围分工及界面分割,支付及履约等事项,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_不给予任何补偿。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5.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03月15日起至2023年03月22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5.3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购买)或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6日15时00分
6.2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04月06日15时00分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55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