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廉洁征兵工作有关指示要求,进一步严肃征兵纪律、纯正征兵风气,严防发生廉洁征兵违规违纪问题,现就征兵工作有关纪律要求明确如下:
廉洁征兵“十个严禁”纪律规定
一、严禁利用征兵工作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吃拿卡要。
二、严禁擅自截留、挪用、私分或调整征集任务。
三、严禁擅自放宽或增加征集条件、降低或抬高征集标准。
四、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征兵事务或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
五、严禁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或家长及请托人。
六、严禁向应征青年或家长收取费用。
七、严禁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不实证明材料。
八、严禁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
九、严禁借征兵之机搭载商业广告、参加商业活动、搞不正当军地交往。
十、严禁私自接受媒体采访或违规发布、传播涉征兵信息。
海州区廉洁征兵监督员名单
王 媛 18961376560
闵 浩 18961376991
刘玉良 13775580198
王福霞 17751890081
夏丽云 13812345302
马 群 18652101888
海州区廉洁征兵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举报电话:80535900、18861369766
举报信箱:海州区江化北路8号
邮编:2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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