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2月份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红黑榜”的通知

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开区、市湖滨新区、苏宿园区城管局,市洋河新区建设局,各物业服务单位:

根据各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日常检查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现将2023年2月份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红黑榜”公布如下:

一、“红榜”名单

二、“黑榜”名单

三、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宿迁市物业服务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对列入“红榜”的物业服务单位在信用管理中记良好信用一次,加信用分值3分;对列入“黑榜”的物业服务单位记不良信用一次,扣信用分值3分。本次信用加减分值列入物业服务单位信用半年等级评定。请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于2023年3月25日前将信用记录情况报送我局建设市场管理处和市房产中心。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