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厅用餐,因为感觉餐厅的菜不好吃而批评餐厅,这有错吗?

在一般人的印象里,消费者既然花了钱,当然就有评价服务好坏的权利,

如果商家所提供的服务确实存在问题,

那么,消费者即使给差评,显然也是理所应当的。

然而,最近,上海的一家餐厅,就因为被顾客发视频批评饭菜难吃,

竟然委托律师起诉了顾客。

餐厅表示,李女士的视频严重侵害了餐厅的名誉,

5000多的播放量,对餐厅的影响非常大,所以要走法律程序。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据李女士称,

餐厅不仅饭菜难吃,而且服务态度还不好。

李女士描述,当天自己和男友交了200元的押金,预约晚上8点用餐

然而,当自己和男友在8点抵达餐厅后,却在餐厅排队等候了整整半个小时。

李女士认为,如果交了押金预约,现场都需要排队的话,

那么,交押金预约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而当李女士要求餐厅为自己提供一个座位时,

餐厅却将李女士安排在了厕所旁边。

而在餐馆中,李女士及其男友花了1314元,点了一个双人套餐。

1314元的套餐,

对多数人来说都不便宜,

味道也应该不会差吧?

但实际上,李女士及其男友都觉得十分难吃,所以才发视频吐槽。

让李女士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一个视频,竟然让自己吃了官司。

餐厅在举报李女士的视频时,

还称李女士和男友都很小气,只点了最便宜的1314元套餐,

这个说法让李女士感到非常不满,认为这是对消费者的歧视。

实际上,此类事件早已不是个例。

比如说,在2020年9月,

就有一位博主,因为吐槽狗不理包子难吃,

结果被狗不理认为是侵犯了名誉权,并采取了报警措施。

而像这样的事件,其实都令人觉得匪夷所思,

按照这些商家的说法,顾客的批评,

那都是对商家名誉权的侵犯,都是在捏造事实诽谤商家,

仿佛一切都是顾客的错。

但实际上,多数情况下,顾客都只是在表达自己的主观感受而已,

对于顾客而言,既然已经花了钱,在认为商家服务不周的情况下,当然也有批评的权利。

这一点,也得到了相关法律的肯定,

按照法律,

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批评,表达主观感受,

不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

可不知是什么时候,顾客连批评的权利都已经失去了呢?

有一句话,叫做解决不了问题,那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用在这里真的是无比合适。

也有网友表示,本来李女士的视频只有5000多播放,

李女士的评价也只能让5千多人知道,

可这一起诉,

全国人都知道了,这又是何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