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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土木小生。

为什么设计院要和施工单位对立?为什么不一起和谐的搞钱呢?一个大工程,设计院想办法整个变更,这不就有钱大家一起赚了吗?

提这个问题的人一定没有做过施工单位或者设计院的管理层,简直把业主和监理当傻X。

设计院出的每一份图纸,都要经过图审确认,业主要拿这个过了图审的图纸去招标,施工单位要拿这份图纸去施工,就算施工过程中有对图纸不理解的地方,也只能在设计交底或者图纸会审的时候提出来,一般过了图审的图纸是不再变更的。

如果要出设计变更,也只能是由甲方来提出,由施工单位来提出的话,要经过层层的审核与考证,为什么要变更?变更的依据是什么?原图纸里面为什么没有考虑到位?

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一般的变更,业主是不会批的,就算是批了,也要求施工单位承诺不增加工期和费用,所有费用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

而且就算最好施工单位说这个变更的费用我们自己承担了,业主那边也会问责,因为业主有投资部有设计部,投资部拿地,设计部管图纸,工程部管建设,一旦提出变更就会层层问责:投资部当时怎么想的?设计部当初怎么审图的?设计院为什么不考虑周全?

人家投资部和设计部本来都已经把这个项目的工作搞完了,移交工程部管理了,你提出这个变更,是在质疑人家的工作成果,你说人家会不会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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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我现在跟的项目来说,当地相关部门明确规定要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进行消防查验,在消防备案的时候必须要有消防查验报告方可备案。

但是设计阶段人家根本就没考虑这个问题,施工前期也没有考虑消防查验的问题,一直到现场进行消防施工了,才去找当地有资质的消防查验公司进场进行查验。

那人家查验当然要先审查图纸,对图纸中不满足消防要求的地方或者不明确的地方提出疑问,提请业主和设计院进行修改。

但业主这边直接认为这件事就应该是总包搞定的事情,合同里面写得清清楚楚所有的检测和查验都由总包完成,消防备案之后方可交付给甲方。

查验公司提的几个问题:喷淋泵的流量和压力测试装置所使用的压力表量程不满足规范要求,安装规范要求计算应不小于1.628MPa,设计要求为不低于1.6MPa和1.0MPa;走道4~6轴的两个方向指示灯标识方向有误,未指引向最近的出口;弱电间的门GFJ0620在门窗表内未做说明且未注明耐火等级。

总包这边直接答复查验公司现场用2.5MPa的压力表,指示灯方向现场修改,弱电间门用甲级防火门。

结果业主知道以后给总包说:这些问题你跟查验公司说好就行了,不要出现在纸面上,到时候消防备案的时候看到你现场做的比图纸要求的还高,人家也没话说。

这三个问题如果由总包提出,发函或者走图纸会审的形式给业主和设计院,那么设计就必须改图,小压力表改大压力表,未注明防火等级的门现在要求做甲级防火门,就涉及到工程造价的增加,虽然可能只有几百块钱,但是业主那边还是会严格审核,然后业主的投资部、设计部和设计院就会被业主高层领导问责。

设计院也偷偷地跟总包说就私下里处理掉算了,不要提出这些问题了,免得业主发疯一样到处打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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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业主这边也是很通情达理的,比如施工单位提出项目所在地雨水比较多,做水稳层容易泡水,不利于后期路面施工和大重型车辆碾压,提出用同等厚度的C20混凝土替代水稳层,且增加的工程费用由总包自行承担。

不需要改图,也不需要增加工程造价,还是有利于项目的好事,业主满口就答应了。

至于其他的,指示灯换个方向这种需要图纸进行修改的地方,你想变更,人家直接消灭提出问题的人:你们这家查验公司到底行不行?不行就换一家。

所以啊,现在的业主可精明着呢,你还想设计和施工联合起来去挣人家的钱?你真的想多了。

而且你但凡提出变更,就是质疑人家设计院的工作成果,就是站在设计院的对立面,就算设计院明明知道他们自己有问题,他们也不会百分百配合你的。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