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下午,越南胡志明市海关通报了越南航空公司4名空姐携带10公斤摇头丸和合成毒品从法国经新山一机场前往越南的案件。
胡志明市海关总署副署长 Nguyen Huu Nghiep先生通报:3月16日上午,新山一国际机场边境口岸的海关人员在越南航空公司4名空乘人员的行李中发现异常迹象。该航班从法国乘坐VN10航班飞往越南。
“通过安检,我们怀疑空姐的手提箱里有违禁物质,所以我们改用直接检查。”Nguyen Huu Nghiep 先生说。
在检查空乘人员行李中的牙膏和漱口水管时,当局发现了 10 公斤摇头丸和合成药物。这些人包括首席空乘人员Nguyen Thi Th(37 岁)、 Vo TQ、 Tran Thi Th、和 Nguyen Th。
他们哭着说,在法国,有一个人(身份不明)让他们帮忙“背着一些东西回家”,并支付了超过1000万越南盾。由于刚长途飞行太累,乘务员只看了几管牙膏,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在法国机场,这些空姐的行李并没有被查出异常,直到抵达新山一机场,才被机场当局发现。
胡志明市海关总署为确保刑事诉讼工作的顺利进行,并遵守有关部门的法律规定和协调条例,与各单位进行了协调。 公安部南部地区反走私控制队、调查警察局胡志明市警察局毒品相关犯罪调查(PC04)、新山一国际机场边检警察(出入境管理司-公安部) )对上述4个人进行重点检查。
检测结果共有8400克灰色片剂和3080克白色粉末(根据进口行李程序组的电子秤)。隐藏和伪装在牙膏管中的物品。进行快速采样(带试剂手提箱),结果显示该产品对试剂甲基苯丙胺、氯胺酮呈阳性。
胡志明市海关总署表示,新山一国际机场海关分局对上述案件中查获的疑似毒品物证进行了审查。检查结果出来后,该单位已向胡志明市警察局警察调查局(PC04)发出书面请求,要求其根据职权接受调查和处理。该分局将继续与毒品管制组(HCMC 海关部门)、南部地区缉私队(TCHQ 缉私调查部)、第 7 分部、警察局毒品犯罪调查(C04)进行协调而PC04则继续迈出下一步的专业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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